论我国政府间税种划分的原则
外文标题:The Principles of the Partition of Tax Categories among Different Levels of Government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周俊鹏[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08
期刊名称: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期:1
页码范围:63-65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7966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ljszfglgbxyxb200801017.aspx
DOI:10.3969/j.issn.1008-7966.2008.01.017
关键词:税种划分;政府职能;征税效率;税收法定
摘要:目前我国税种划分上存在着地方税收入规模过小、税种划分标准不科学、税种划分形式不法定等突出问题,在分析和评价西方财政学者税种划分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政府间税种划分应遵循以下四项主要原则:为各级政府事权的实现提供基本财力保障原则;适应政府间职能分工原则;体现征收效率原则;政府间税种划分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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