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狱检察工作应妥善处理好十种关系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尚爱国[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
年:2008
期刊名称:人民检察
期:15
页码范围:44-47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404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rmjc200815012.aspx
DOI:10.3969/j.issn.1004-4043.2008.15.012
关键词: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管场所;暂予监外执行;司法腐败;教育改造;监区;监规纪律;沙洋;犯罪线索;
摘要: 派驻检察,是指人民检察院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设置检察室(检察组)或者派出检察院等专门检察机构,由其具体行使监所检察权.
作者其他论文
暂予监外执行若干争议问题研究.尚爱国.人民检察.2008,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