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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思考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6-29

文献详情
对我国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思考
外文标题:Research on the Legal Status of Public School Teachers in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申素平[1]
机构:申素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研究所副教授,教育学博士。(北京 100872)

年:2008
期刊名称:高等教育研究
期:9
页码范围:54-58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CSSCI(42G0602008090008)
语言:中文
基金:本文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受教育权利研究”[项目号:2003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地位#公务员#劳动者  public school teacher#legal status#public servants#laborer
摘要: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关键点在于教师是公务员还是劳动者。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外及台湾地区的立法或改革情况显示,公立学校教师不属于狭义的劳动者,而是具有专门职业特性的公职人员,其权利义务和管理应主要受到教师法的专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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