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的法律规范审查
外文标题:On Inspection About Legal Regulations For Application Of Law During Th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s In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吴鹏[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07
期刊名称:法学杂志
卷:28
期:2
页码范围:138-141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公共管理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618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xzz200702031.aspx
DOI:10.3969/j.issn.1001-618X.2007.02.031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法律规范;审查权
摘要:在行政诉讼中,法官应当对所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审查,然后将有效的法律规范适用到具体案件中.但是,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法院的规范审查权是不完整的,规范审查的过程是不直接和不公开的,从而降低了行政审判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弱化了法官的法律秩序维护者的角色.因此,必须扩大法院的规范审查权,使法官真正成为法律秩序的维护者.
作者其他论文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研究.陈佳维;吴鹏.食品科学.2014,35(7),311-316.
《食品安全法》修订中的十大问题.吴鹏;宋凯利;任荣波.食品科学.2015,36(3),289-295.
《行政诉讼法》修改与法治国家建设.吴鹏;胡锦光.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47-51.
就近入学原则与农村教育改革.吴鹏;秦冠英.行政管理改革.2012,25-30.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我国受教育权行政诉讼.吴鹏.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