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将继续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生招生。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请复试名单(附件1)中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参加复试,法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一、参加复试的条件和要求
3.法学院招收在读博士生的类别为全日制,原则上要求学生档案人事关系均转入北大。申请不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全日制攻读法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通过法学学位分会表决者以及高校教师身份的考生,档案人事关系可以不转,但是考生所在单位必须出具同意全日制就读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四、初取规则
五、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
六、法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1: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pdf 附件2:承诺书1(转档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3:承诺书2(不转档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4:关于在职人员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的通知.docx 附件5: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地点.pdf 附件6: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7:法学院地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