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和复试比例
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及单科成绩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术型工学(不含照顾专业)A类考生分数线。
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三、复试程序和内容
对符合教育部规定及本单位招生复试要求者,发出复试通知,复试通知包含复试时间、地点、报到要求、考核内容及方式等。复试前审查考生资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
复试内容包括:
(一)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相关文件及我单位的要求进行。
(二)综合笔试
综合笔试时间总计45分钟,占复试总成绩的30%。
综合笔试分专业笔试和主观测试。其中,主观测试15分钟,占综合笔试成绩的60%;专业笔试30分钟,占综合笔试成绩的40%,主要考查: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占复试总成绩的50%。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及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英语(口语+听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听力时间20分钟,占英语成绩的50%。听力材料范围: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公共英语5级。
口语时间10分钟,占英语成绩的50%。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日常会话、专业交流等。
四、初试、复试权重
初试、复试权重各50%。
录取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8日起公示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本单位院校信息中“信息发布”一栏,请留意查看。
五、调剂工作程序
我单位2017年接受考生调剂,详细调剂要求发布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本单位院校信息中“调剂信息”一栏,并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按要求在指定网址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于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对符合教育部规定及我单位招生调剂要求者,将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本人需要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复试工作结束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本人需要确认是否接受拟录取,若确认接受则不能再被其他院校拟录取。
六、咨询
咨询电话:010-62459094
监督举报电话:010-6245905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