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气动院2017年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总分300,各单科成绩不低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国家线。
二、录取办法:对复试合格人员进行总成绩排名,在招收指标范围内进行录取,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三、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顺序。
2.录取类别为定向方式。
3.根据公布的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中有单项成绩为0分。
(2)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
中航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6所,627所)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