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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研究生转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的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3-09-17

一、 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生源

录取学院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党组织关系

介绍信印章

临床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委

市、县级以上党委

临床医学院(广安门医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党委

临床医学院(西苑医院)

其他学院

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

临床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

卫生部机关党委

市级以上党委

临床医学院(广安门医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党委

临床医学院(西苑医院)

其他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

区、县、局级党委

 

2、团组织关系:直接介绍到北京中医药大学团委,并携带团员证。

二、 户口

除定向、委培及北京市户口外,新生须将户口转到北京中医药大学。

京外新生无论是否办过身份证都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编号(若此项空白,在北京市申报户口困难)。户口迁移证籍贯必须填写到县或镇,且必须有“非农业”章,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信息应一致。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与户口上的姓名相同,户口迁移证需复印一份自留备用。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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