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为方便您办理入学报到户口的相关手续,现就户口流程和注意事项作如下提示,请认真阅读并做好准备:
一、新生户口迁入原则
1、凡属学校计划招生范围内的外埠研究生、本科就读于京内院校且原籍为外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户口迁入实行自愿迁户原则。
二、以下考生户口不予迁入学校
1、北京生源;
2、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三、新生报到时须准备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反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码。
四、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所持《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齐缝章、农或非农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的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若当地派出所无法打印则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本所无打印机故手写”,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京内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本人可持“常住人口登记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京内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往届毕业的本科生,如果是外地生源,须将户口落回原籍。再持入学通知书,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我校集体户迁移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贸大学”; 请新生务必写明迁移地址全称,其他地址或简略地址无效;
五、《户口迁移证》项目要求
1、《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身高、血型、户口性质、婚姻状况填写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入学前本人户口卡、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否则不予迁入,户口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打印齐全。
3、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精确到市(县);如:XX省X市或XX省X县或XX市X区;
4、迁移证上要求必须有户口性质(即“农业”、“非农业”)的章,已取消户口性质区分的地区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在户口性质改革之前该生的户口性质(或盖家庭户章);
5、新生入学应持有《居民身份证》。如没有则必须在原户籍地补办《临时身份证》。
6、新生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必须交《户口迁移证》。如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将不受理跨年度学生的落户审批手续。
7、学生在校期间户口性质为集体临时户而非北京常驻户口,在校期间学校概不办理户籍项目变更事宜;在校期间学生户口不得迁出。
8、京外生源新生换发学校集体户第二代身份证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小提示:由于新生的户口迁移审批、办理的过程需要一段时间。 如学生在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前丢失身份证,将无法补办。因此,请同学们在此期间保存好自己的身份证,以免不能及时补办带来的一些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