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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研究生迁移户口、组织关系等事项的通知

华北电力大学 /2013-08-18

一、户口迁移
1、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
2、不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的应届毕业生不用迁户口。
3、学校只在新生入学当年的9月、10月份办理户口迁移工作,逾期将无法办理。
4、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公安局、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方为有效。
5、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入学通知书必须一致;出生地与籍贯应写有省、市、县。(注意:籍贯必须填写到市一级。若个别学生籍贯只写有XX省,则必须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在省后面手写XX市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能落户。)
6、考生请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用铅笔注明身份证号码、身高、血型。
7、来自北京地区的学生,只需直接将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交给学校。
8、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通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保卫处办理落户,其他时间不再另行办理落户手续。
9、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需要在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办理完预科班的入学手续后,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后交华北电力大学研招办(教四楼B211,电话80798475),由研招办统一到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
二、组织关系
1、全日制考生及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考生应转党团关系。
2、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开出后,需经当地市、县、旗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或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转换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京外考生填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京内考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往单位均填写:“华北电力大学”。
3、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开出后,需经当地市、县、旗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或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转换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京外考生填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京内考生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 ,转往单位均填写:“北京邮电大学”。
4、团员的组织关系由考生到所在院校或单位的团组织直接办理,团组织关系迁到华北电力大学团委,开学后班级统一办理。
5、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团员的组织关系由考生到所在院校或单位的团组织直接办理,团组织关系迁到北京邮电大学团委,开学后班级统一办理。
三、档案转接
1、档案转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收件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政编码:102206。
2、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的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转往研究生院。
3、除了不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外,报到时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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