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2014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高度 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顺利、高效地完成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 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
1、达到2014年国家分数线,并达到《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考生可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要求者即可参加复试。全部复试(含调剂)名单将于3月28—30日网上公布。
排序办法:按所报考的专业及相关专业具体要求,按两门专业科目总分排序,部分院系、专业辅以单科分数线筛选。
2、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为1:1.3(高翻学院复试比例为1:2)。
3、部分专业的调剂复试:考生可申请调剂专业及名额参加本《办法》第六部分。
4、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规定“三支一扶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两类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有7人(详见公布名单),总分可加10分(折算单科:政治、外语单科加2分,专业科目单科加3分)。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和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
(一)复试形式: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即在一月份统考初试中参加第二单元“外国语”科目该语种的听力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外语听力及资格审查:2014年4月6日8:30—11:30地点:东区逸夫楼
2、专业笔试:2014年4月6日14:30—16:30地点:东区逸夫楼
3、专业面试:2014年4月7日—8日地点:各院系
4、体检:2014年4月8日、9日两天上午体检(要求空腹)(4月8日上午:京外考生,4月9日上午:京内考生)地点:北外东区南门外校医院
专业笔试时间2小时;外语听力(含统考外语、第二外语)20分钟;专业面试时间10-15分钟/人。
外语听力及资格审查、专业面试时间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北京外国语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安排》;专业笔试及外语听力的考场具体安排,请于4月6日上午资格审查时,在东区逸夫楼前展板上查看。
(三)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
非应届考生: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 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须出具此证明)。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复合加分政策考生提交: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各院系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1)有专业笔试的院系: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50%+专业面试×4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2)没有专业笔试的院系: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面试×9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3)高翻学院:
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视译×30%+复述×30%+口试×40%)×98%+外语听力×2%〕×7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30%。
2、复试中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的复试、录取条件参照本项规定。
4、关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英语学院、俄语学院、法语系、高翻学院学术类专业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须调剂至所在院系相应专业学位进行 复试。笔试、面试及最后复试总成绩都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录取范围。如合格考生多于我校录取名额,将按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分别录取。
四、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保证质量第一,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及思想政治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交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6日上午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调剂相关事宜
(一)接收调剂:
需要校内调剂的专业见下表(除此之外各院系、专业、方向均不得接收调剂考生),考生自愿申报,由研招办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商相关院系后确定复试 资格。符合我校复试及调剂政策的考生,每人只有一次复试机会;校内申请调剂考生从本通知后附件下载调剂申请表,本人填写并签字后于3月28日前交至研招 办。外校申请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上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
类别 |
可接受调剂的专业/方向 |
可申请考生院校、专业/方向 |
缺额 |
申请调剂资格 |
校内调剂 |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海外汉学研究中心) |
第一志愿报考北外外语类、中文类专业考生 |
5 |
达到本人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分数线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
北外高翻学院:英汉同传方向(专业单科≥100分); 北外英语学院:翻译学专业(专业单科≥10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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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字学(中文学院) |
北外中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
4 |
达到本人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分数线、并达到北外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范围者(即复试范围中已包含可调剂考生,有调剂意愿者需填写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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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口译(高翻学院翻译硕士) |
北外高翻学院:英汉同传方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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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外 调 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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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中文学院) |
校内外中国古代文学专业考生 |
3 |
达到本人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国家分数线 |
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商学院) |
校外管理学、经济学考生,原则上统考外语成绩≥6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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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哲学社会科学学院) |
校外政治学专业考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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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中外政治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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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校外申请调剂考生,本科毕业学校原则上须为“985”、“211”高校,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
(二)向校外调剂:
1、我校考生如不符合北外的校内调剂政策,需要向外校调剂,请自行上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查阅外校调剂信息、发送调剂申请,该申请中会包含考生所有基本信息及初试成绩,且已经过教育部审核,为真实有效信息,我办不为考生推荐调剂学校、不向考生出具书面成绩单。
2、我办原则上不向外校寄发考生初试试卷。如有特殊需要,我办在收到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调剂接收公函后,由我校将考生初试 试卷(自命题科目)统一转寄至接收单位;每所高校只寄发一次(如××大学录取我校20名调剂考生,我校待××大学发来的调剂公函齐全后,一次性整体寄 发)。书面申请和外校调剂录取接收公函必须为原件,电子邮件、传真件、复印件均不予受理。
3、可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考生,如参加外校调剂复试,在保证以下两个前提的条件下,不影响我校录取:
(1)复试时间不冲突;
(2)对其它院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上发出的录取通知,在北外确定录取结果之前不予答复。
七、考生接待电话:
研招办010-88816246电子邮箱bwyzb@bfsu.edu.cn
接待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地点:北外东区行政楼303A室
附:《北京外国语大学校内调剂申请表》UserFiles/20140325102728.doc(点击右键“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