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总体办法
(非民族骨干考生)
一、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的考生
(一)专业复试分数线
未做特别说明,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执行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我校的个别专业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提高了复试分数线(提线专业及所提分数线已于3月17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
1、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已于3月17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已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3、推免生和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提前面试预接收考生(提前面试预接收工作已在初试前结束并进行了名单公示),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时间与复试安排
全校复试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24日至4月3日之间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
各院系的复试安排将于3月23日前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咨询各招生院系或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muc.edu.cn与各院系网站查询。
三、复试的一般项目
1、报考资格检查
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的检查,考生须提供下表所列材料
考生学历类别 |
原件查验 |
提交材料 |
|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复印件 |
身份证件复印件、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学术型定向就业考生还需提交协议书一式三份,专业学位型定向就业生提供单位同意定向就业读研的证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暂不需要签订协议书)
|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学生证的注册信息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
|
同等学力考生 (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
*大专生的毕业证原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原件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大专生毕业证复印件和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复印件 |
注:(1)下载201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附件2:附件2:2015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学术).doc;(2)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程序见附件3:附件3:学历学籍认证办法.docx,特别强调未通过学历认证的,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及其它考试项目: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等。
部分院系还会安排笔试、外语及其它实践、技能类测试,具体由招生院系安排。
3、专业主干课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15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为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办法,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
四、关于复试成绩与拟录取
(1)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A、专业复试中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可选考试形式中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B、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每科不低于60分。
各院系可在以上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复试成绩要求。
(2)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
计算最终成绩时,对一志愿过线考生和其他考生使用不同的复试成绩权重,优先录取一志愿过线考生。
A、一志愿过线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在30%-50%之间,具体由各院系确定):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MPA、MBA专业除以3)×初试成绩权重值+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值
B、其他考生(调剂、破格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10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
(3)拟录取
根据复试考生最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学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最终录取。
五、复议与监督
1、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两日内,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招生院系提出异议申请。若考生对院系给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答复后两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材料交研招办)。
2、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7
六、其它事项
1、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已经公布的《201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2、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硕士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考生。
3、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破格考生的复试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2:2015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学术).doc(非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