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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与环境学院201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安徽理工大学 /2014-04-02

 为做好2014年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4]2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制定我院201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本着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16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0]12号)等文件,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既要全面考察,又要有所侧重,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负责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1、学院领导小组

组 长:胡友彪

成 员:盛鹏飞、宋晓梅、吴基文、刘文中、高良敏、许光泉、姚多喜、张平松、贾 伟

秘 书:范廷玉

2、地质工程专业综合考核专家组:从专家库成员中选择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库成员:严家平、吴基文、余学祥、姚多喜、许光泉、刘文中、陈 萍、胡宝林、张平松。

3、环境工程专业综合考核专家组:从专家库成员中选择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库成员:张明旭、胡友彪、严家平、陈明强、董众兵、桂和荣、李朝品、何 杰、陈明功、李寒旭、宋晓梅、高良敏。

4、如硕博连读申报人员较少,可以将地质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予以合并,从两个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成专家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条件(具体报名条件见《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0]12号))的申请者,将填写完整的《安徽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研究生处资料下载/招生下载)、《安徽理工大学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研究生处资料下载/招生下载)和其它相关材料交学院。

2、学院审查

对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0]12号)的规定,由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其中,课程学习的成绩,原则上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0]12号)的规定,“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的学习,学位课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30%(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成绩和排名,以研究生处工作人员的签字、盖章为准。对个别品学兼优、具有培养潜质,但成绩不在前30%的学生,由导师推荐,报学院和研究生处审核。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的内容

主要包括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及考生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等。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包括申请人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以及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申请人已开展的科学研究情况、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情况、参加学术活动的情况等。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外语交流、文献阅读翻译和写作等。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语言表达、人文素养、组织和协调能力、观察分析问题能力等方面;申请人在学期间的奖惩情况、硕士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的评价意见。

2、综合考核程序

(1)硕士研究生自我介绍:要求每位考生以Powerpoint (PPT)的形式汇报自己的情况;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及考生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等。

(2)答辩环节:专家组成员提问、研究生作出回答。

(3)专家组成员评分: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专家推荐书、相关的支撑附件、学位课平均成绩、研究生的自我介绍、现场答辩情况,对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及考生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分别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的形式。

五、总成绩计算

学位课平均成绩,占20%;综合考核成绩,占80%。总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0.2 + (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0.5 +外语应用能力×0.3 +思想品德×0.2)×0.8。

六、时间安排

序号

环节

时间

地点

责任人

1

组织、领导

3.18前

 

胡友彪

2

实施细则

3.19前

 

张平松、范廷玉

2

本院研究生的通知、宣传

3.20前

 

贾 伟、张平松

4

博导的通知、宣传

3.20前

 

张平松、胡友彪

5

报名

3.20前

地环学院219室

范廷玉、张平松

6

资格审查

3.21前

 

范廷玉、张平松

7

报考材料上报

3.21前

 

范廷玉、张平松

8

综合考核

3.26前

地环学院会议室

胡友彪、张平松

9

材料上报

3.27前

 

范廷玉

七、录取

学院完成综合考核工作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学院招生学科的招生数,确定拟择优录取人员名单,并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及综合考核的有关材料报校研究生处审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照录取有关程序进行录取。

八、纪律要求和保密规定

1、各专业综合考核小组认真组织好考核,并做好考核的记录。参加综合考核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客观公正地综合评价考生,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以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

2、凡有亲属报考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者,不得参加学院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

3、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不得参加本届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研究生,不得提出转学、转专业、更换导师等申请;根据研究生处的统一要求,签署学院、导师、研究生的三方协议,或考生做出书面承诺并由导师和学院签名,对此加以约定。

安徽理工大学地球与环境学院

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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