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安徽理工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研究生[2013]11号)的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本着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安徽理工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研究生[2013]11号),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既全面考察,又有所侧重,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项工作,学院院长胡友彪教授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1、学院领导小组
组 长:胡友彪
成 员:宋晓梅、吴基文、许光泉、高良敏、刘文中
秘 书:范廷玉
2、地质工程专家组组长: 略
成 员: 略
3、环境工程专家组组长:略
成 员:略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工作包括导师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内容。
1、导师考核: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考生与导师自行联系,导师负责做好考核记录并与18日下午17时前将成绩及记录表提交学院。(记录表可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2、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前期从事科研活动的情况和科研素质,外国语能力;同时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复试小组有关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打分,最终成绩以去除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计。
(三)复试(综合素质)考核程序
1、自我介绍(控制在10分钟之内),要求每位考生以Powerpoint(PPT)的形式汇报自己的主要学习、工作情况、所掌握的专业技能等,重点汇报自己硕士阶段学习和硕士论文情况、参加科研情况、获奖情况,以及以后对研究工作的预想。
2、英语测试,包括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3、面试小组成员提问。
4、其它方面。
(四)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地点 |
责任人 |
1 |
组织、领导 |
4.18以前 |
|
胡友彪 |
2 |
实施细则 |
4.18以前 |
|
胡友彪、范廷玉 |
3 |
报到 |
4.18 8:00-11:30 14:00-17:30 |
地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
范廷玉 |
4 |
导师考核 |
考生与导师自行联系 |
考生与导师自行联系 |
考生、导师 |
5 |
综合面试 |
4.19 8:00-11:30 14:00-18:00 |
地环学院204会议室 |
胡友彪 |
6 |
材料上报 |
4.22 |
|
范廷玉、胡友彪 |
联系人:范廷玉:15956655807;胡友彪:13966475505
(五)总成绩计算
学院将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同等学历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5 +导师考核×0.25 +综合素质考核×0.25。
三、录取
学院完成综合考核工作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学院招生学科的招生数,确定拟择优录取人员名单,并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复试有关材料报校研究生处审核,并由研究生处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四、纪律要求和保密规定
1、各专业复试小组认真组织好复试,做好复试记录。参加招生复试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综合评价考生的硕士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学习(工作)中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以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
2、凡有亲属报考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者,不得参加学院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复试、录取资格。
3、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安徽理工大学地球与环境学院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