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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安徽理工大学 /2014-04-02

 机械政〔2013〕33号        签发人:王传礼

机械工程学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研究生各年级、各位硕士生导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338号)的精神,按照《关于做好安徽理工大学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研究生〔2013〕18号)的要求,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一、 评选工作委员会

学院成立“机械工程学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主  任:王传礼

副主任:张安宁、徐育军、张东速

委  员:张  新、伍  广、张立祥、周哲波、杨洪涛、李雪斌、刘力红、王开松、研究生代表以及申报学生的导师。

联络员:靳华伟(6668949,13721121872)

二、 评选对象、参评条件及名额指标

我院全日制研究生表现优异者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参评基本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1)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2)2013年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3)有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行为不端者。

学院名额指标为4人。

三、 评选细则

1、采取个人自愿申请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上报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列入申报评选人员名单。

2、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评选人员进行初审,按大于学院名额指标的1~1.5倍(不足者以实际人数为准)推荐出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并将推荐结果反馈给所有申报评选人员。

3、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由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进行汇报和答辩,过程如下:PPT汇报、成果展示、评委提问、投票表决、现场统计、确定人选。PPT汇报时间为每人10分钟(5分钟自述,5分钟提问);成果展示时需提供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供评委查阅;投票表决为由评审委员对每位答辩人员给予百分制评分(评分表附后);现场统计为将所有评委的评分进行累加,排列顺序;排名前4位人员即为学院的推荐获奖候选人(如第4排名者评分相同,应进行二次投票,选出1人)。

4、按要求对推荐获奖候选人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由个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填写评审报告上报学校。

四、 时间安排

1、组织动员阶段: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3日为个人申报和学院初审阶段,学院召开研究生和导师会议,公布学院评审办法,动员研究生提出申请,评选出参加答辩人员;

2、会议评审阶段:2013年9月24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确定推荐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 评选要求

1、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兼顾类别、综合评价,逐级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说情拉票,如违反该原则,一经查出则取消当事者申报资格。

2、评审人员应实事求是,认真评选,确保评选出优秀的研究生。

3、研究生导师采取举贤不避亲的原则,所有参加评审答辩研究生的导师均列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4、研究生代表采取回避原则,凡与参加评审答辩研究生有共同导师者或参加评审答辩者本人均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5、对于评选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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