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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安全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理工大学 /2014-04-0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能源与安全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博士二年级及以上且注册在籍的本院全日制研究生。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不再参与评选。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过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硕士生第一学年学位课成绩(按∑[(单科成绩*单科学分)/学位课总学分]计算)的排名须位于同年级所在专业的前40%。

        5.创新成果丰富(成果计算截止到2013年8月30日)。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硕博连读的从读博算起)的科研成果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篇数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012级1篇;2011级2篇;2010级3篇;2009级4篇;2008级5篇。国际会议论文(被SCI、EI或ISTP收录)最多可折算成1篇核心期刊论文。

        (2)主持或参与过纵向科研项目。

        (3)在科技创新竞赛、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应至少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中的两个条件:

        (1)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者已经录用)。

        (2)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

        (3)通过英语CET-4。

        (4)在科技创新竞赛、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6.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审组织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学院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分管研究生院长、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差额评审、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公开答辩。

        五、评分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行积分制,由学习成绩、论文成果、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其他成果得分四个部分组成,总计评分由上述四项分数按对应的比重累加。

        硕士研究生:

       总计评分=学习成绩得分*30%+论文成果百分制得分*40%+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百分制得分*15%+其他奖励加分项百分制得分*15%

        博士研究生:

       总计评分=[论文成果百分制得分*60%+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百分制得分*20%+其他奖励加分项百分制得分*20%]/攻读博士年数。

        评分方法和标准如下:

      (一)学习成绩

        研究生学习成绩为第一学年学位课课程成绩,计算方法:成绩=∑[(单科成绩*单科学分)/学位课总学分]。

      (二)论文成果

        论文成果包括:在读期间在国际、国内学术期刊、国际会议论文集等具有ISBN、CN等刊号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在计分时,论文成果得分需转换成百分制分数,将同年级所在专业参评学生的最高论文成果得分作为100分的标准(即该生的论文成果百分制分数为100分),其他参评学生的论文成果百分制分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论文成果百分制分数=(某学生该成果得分/本专业同年级参评学生该成果最高得分)*100

        论文成果计分标准:

论文级别

计分/

说明

SCI源刊收录的学术论文

50

①学生为第一作者且已发表的按标准的满额加分;学生为第2作者的论文,导师必须为第1作者,最多只有1篇按标准的满额加分,其余的按50%加分;排名第三及以后的不加分。

②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在提供相关录用证明的条件下按相应标准的80%进行加分。

③论文同时被不同刊物收录,按两者中最高检索级别加分,不累加。

④国际会议论文(被SCI、EI或ISTP收录)最多可折算成1篇核心期刊论文。

⑤会议论文集必须有正式刊号。

EI源刊收录的学术论文

30

CSCD核心库收录的期刊论文

20

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安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上的论文

10

一般ISBN、CN刊号期刊的论文、有CN刊号或书号的国际国内会议论文集。

5

*备注:学术期刊论文认定范围主要包括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数据库、工程索引(EI)数据库、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CSCD)数据库、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论文;学术会议论文认定范围主要包括在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讨论,并在其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ISBN号)全文收录的各类学术论文。

        (三)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

        专利成果包括:在读期间在国内外申请并获得授权各类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在计分时,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得分需转换成百分制分数,将同年级所在专业参评学生的最高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得分作为100分的标准(即该生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百分制分数为100分),其他参评学生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百分制分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百分制分数=(某学生该成果得分/本专业同年级参评学生该成果最高得分)*100

        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计分标准:

专利类型

计分/

说明

发明专利

50

①学生为第1作者的按标准满额加分;学生为第2作者的专利,导师必须为第1作者,最多只有1项按标准的满额加分,其余的按50%加分;排名第三及以后的不加分。

②所有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提供授权证书,否则不加分。

实用新型专利

20

外观设计专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5

        (四)其它科研活动成果

        其它科研活动成果包括:学术会议、报告;参与的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主持科研项目;科研项目获奖;出版学术著作等。其它成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

       在计分时,其它科研活动成果得分需转换成百分制分数,将同年级所在专业参评学生的最高其它科研活动成果得分作为100分的标准(即该生的其它科研活动成果百分制分数为100分),其他参评学生的其它科研活动成果百分制分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其它科研活动成果百分制分数=(某学生该成果得分/本专业同年级参评学生该成果最高得分)*100

       1. 学术会议、报告

参会情况

计分/

说明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且作大会报告

10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必须收录论文,并提供会议论文集或论文集光盘,主讲报告必须经过认定。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主讲校内学术报告

5

        2. 学科学术竞赛

级别

等级

计分/

说明

国家级

一等奖

50

①“挑战杯”按左侧标准进行计分。

②节能减排、创业计划、数学建模等行业内组织的课外科技、学科学术竞赛,按左侧对应等级标准90%计分。

③必须为获奖者的前3位(含)。

④排名第1位学生获奖者按标准的满额加分,排名第2、3位学生获奖者按标准的50%、30%加分。

二等奖

40

三等奖

35

省级

一等奖

30

二等奖

25

三等奖

20

校级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5

*备注:金奖对应一等奖,银奖对应二等奖,铜奖对应三等奖;一等奖以上按一等奖标准记分。

        3. 主持科研项目

奖励等级

计分/

说明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50

学生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经费以进入学校账户为准。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25

主持市厅级级科研项目

15

主持与企业合作/委托科研项目(10万元及以上)

10

主持校级科研项目

5

 

 

        4. 科研项目获奖

奖励等级

计分/

说明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30

①必须为学生获奖者的前3位(含)且总体排名位于前6位(含)

②第1位学生获奖者按标准的满额加分,第2位学生获奖者按标准的80%加分,第3位学生获奖者按标准的60%加分。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25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

20

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15

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10

        5. 出版学术著作

奖励等级

计分/

说明

外文版学术专著(著)(10万字以上)

30

①必须为已正式出版的著作

②必须为学生作者的前2位(含)且总体排名位于前4位(含)

③第1位学生作者按标准的满额加分,第2位学生作者按标准的60%加分。

外文版学术专著(编、译)(10万字以上)

中文版学术专著(著)(10万字以上)

25

中文版学术专著(编)(20万字以上)

20

        六、其它

         未尽事宜,由能源与安全学院负责解释。

 

 

能源与安全学院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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