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15号)文件精神,将继续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科学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学院研究生招生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维屏
副组长:陈宝梁、姚信
成员:朱利中、郑平、杨肖娥、林咸永、徐建明、王珂、沈晔娜
师生申诉联系人:赵朝霞 师生申诉电话:0571-88982113
咨询电话:0571-88982448
2、各学科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务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系)的教师担任。
二、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各学科在复试中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即重点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全面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复试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差额比例控制在1.3-1.5,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划定复试分数线。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复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复试工作为“阳光工程”。
2、复试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4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2)初试成绩符合环境与资源学院相关学科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另行通知)。
3、复试规则
(1)按照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分别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的上线考生进行面试。
(2)复试没有笔试,只有面试。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3)不单独进行英语听力考试,听力测试、专业文献口译与口语测试在面试时进行。
(4)复试时主要由复试组专家对考生的综合能力、政治素质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评分。
(5)考生综合分数(100分)=60%初试成绩+15%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25%专业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反映学生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知识、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等能力,没有指定参考书。
(6)单科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提高总分上线分数线后即视为上线考生,初试成绩保持不变。
三、录取
1、拟录取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需符合招生要求,未调档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研究生院考生资格审查或未递交资格审查表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4、初试和复试都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录取为硕博连读生,但不能录取为直博生。
四、调剂
1、初试成绩既达到报考专业学科门类分数线,又达到调剂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才能申请调剂。
2、优先调剂学院内部上线的考生,原则上不接收外校转入的学生。
3、科学学位可调剂到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相近的专业学位之间也可调剂,统考科目必须相同;科学学位之间,统考科目相同(含基础课相近,如数学可由高调到低)的考生,在专业基础课相近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
4、学院内部跨学科申请调剂的同学需填写“环境与资源学院硕士调剂申请表”,学科意见和学院意见统一由研究生科处理;同一学科科学学位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的同学只需填写“环境与资源学院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5、调入或调出学院的考生需填写“浙江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并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6、申请调剂的学生复试时初试成绩总分减5分计算。
五、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13日,召开学院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复试和录取工作会议
3月15日前,公布各学科科学硕士的复试名单和复试时间;
3月15日起,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信息另见通知;
3月17-27日,研究生院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util/zxdt/ssszsxx/2014-03-11/448-20140311120818.html);
3月18-30日,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object_id=4826);
3月18-28日,学院各学科组织复试;
4月1日前:学院将未录取学生材料全部退回研究生院招生办;
4月2日前: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到研究生院并开始调档政审。
4月5日前:拟录取统考生和免试研究生选定导师。
六、其他
1、复试时务必递交资格审查表、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也可将其他证明你成绩和奖励的相关材料上交复试小组组长。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