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升招生选拔水平、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参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2、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30%。
3、推荐免试考生已经复试并进入拟录取名单。
4、参加复试考生以我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学校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
5、2014年4月 2 日(周三)上午9:00-11:00到学科1号楼N201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资格审查表》(需打印并填写完整);
(2)2014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生证(应届)/毕业证书(往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6)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大学英语CET-4、6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贴到体检表上);
(9)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合计100元/人;
(10)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为该单位“定向”的公函。
二、复试工作方案
定于2014年4月2日~4月5日进行复试工作。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 F19《环境监测》,“生态学”专业为 F15《植物生理学》,“环境工程”复试笔试科目为 F19《环境监测》,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英语)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具体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测试:现场抽题或专家提问回答;
(2)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测试:采取抽题回答问题和面试专家现场提问等形式。
“环境工程”专业考生面试地点为学科1号楼C306、N201室,面试等待地点是学科1号楼S305;“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专业考生面试地点为学科1号楼S205室,面试等待地点是学科1号楼S306。
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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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8 日 |
研究生院网站 |
复试细则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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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31 日– 4 月 1 日 |
学科1号楼C206 |
复试申请 |
受理考生调剂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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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 日 |
研究生院网站 |
增补复试名单 |
公布增补复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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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
9:00-11:00 |
学科1号楼N201 |
资格审查 |
查验材料、缴纳80元复试费、20元体检费,领取复试通知书、体检表、收据,收取资格审查表、政审表等。 |
10:00-11:00 |
明德楼 |
听力试音 |
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自备无线耳机(校台+调频FM75兆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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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
明德楼N304、N308、N404 |
外语听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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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明德楼N304、N308、N404 |
复试笔试 |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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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3 日(周四)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综合面试 |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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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4 日(周五) 13:30-15:30 |
校综合门诊部 |
体检 |
携带身份证、体检表(需粘贴照片、加盖学院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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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4 日上午9:00-12:00(周五)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同等学力加试 |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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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 |
研究生院网站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调档,签署培养协议 |
三、关于调剂生的复试办法
1、我院 “环境工程”专业接收调剂生,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满足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A类地区)和调剂要求;
(3)本科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
2、请需调剂到“环境工程”专业的考生务必于4月1日12:00前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发送至以下信箱:yangrongmin@nuist.edu.cn,由学院初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将与学校有关部门根据考生报考成绩、个人综合情况,讨论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生名单。
四、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精神:
1、综合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项(满分150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3、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4、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进行综合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环境工程”专业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直接拟录取;调剂生原则上按照本科专业或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相近原则重新排序。由我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最终拟录取建议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最终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五、调档
复试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中公布,时间为2014年4月中旬。
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将完整的本人人事档案(或调档函回执)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它
1、学校不安排考生复试住宿。考生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体检费等费用一律自行解决。
2、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不得参加面试工作。
七、本细则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