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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环境学院 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河海大学 /2014-06-03

 河海大学环境学院

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主要内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落款日期截止2013年11月15日)、身份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单独考试人员还要审核工作年限)

3、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成人应届学生证或本科结业证)、身份证

二、复试方法:

分外语听力 + 笔试 + 口语测试及面试三部分(满分400分)。其中:

1、外语听力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统一安排,与专业课笔试同步进行,(即在笔试前先安排外语听力考试),满分为50分;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环境学院组织安排、考试地点另定;

3、口语测试50分、面试200分。由环境学院各学科组织进行。

三、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按河海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

学科专业

复试科目

备注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1.污染控制工程及环境系统规划管理

2.环境生物学、环境地理学

任意选择一组

市政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2、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和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外语口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

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试材料1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各类获奖证书或奖状

2、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

3、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或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四、复试日程与地点

日期

时 间

工作内容

工作单位或地点

备 注

3月29日

下午

2:00-4:30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报到

水利馆408

环境学院会议室

考生按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带齐相关材料备查

 3月29日

18:00

-20:30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

另行通知

 

3月30日—3月31日

 

复试考生体检

校医院

 

 3月 31日

8:30-17:00

面试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

水利馆408

 

环境科学与工程(二)

水利馆414

 

环境科学与工程(三)

水利馆402

 

8:00-17:00

市政工程

水利馆309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院(系)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六、录取:

严格按照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排序,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向研究生院报送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满足下列其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①笔试成绩不合格;②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不及格。

七、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请查看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环境学院办公室(水利馆405)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电话:025—83786697; 联系人: 张老师

 

环境学院(公章)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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