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浙江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现将复试须知下发如下:
一、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具体由学校招办定)
三、复试时间地点: 4月2日(周三)13:30,地点:学校20号楼第三临床医学院五楼会议室(20509房间)
四、复试资格审查
1. 有效身份证
2. 研究生证(应届生完整注册)
3. 学位证书原件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组组成
学科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专家组成,5人需为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最好是博士生导师或有资历的硕士生导师。指导老师必须参加但不能为组长。
2、复试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1) 学术水平考查:
a. 重点考察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b.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c. 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2)外语听、说、读等能力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谈或函调)
3、复试方式
专家组以面试为主,确保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每生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复试情况记录在复试记录本上,并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
4、总成绩=初试/3*60%+复试*40%,政治素质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六、投诉程序
学生复试结束后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须在3天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复试组复核,学院研究生管理办给出书面回复。
学院研究生管理办:裘伟国 0571-86633137
地点:学校第三临床医学院20513办公室
第三临床医学院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