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临床医学院2014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浙江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拟定如下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初试成绩确定。
三、学院组织有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考查。
四、学院在复试前认真做好资格复审工作:
1. 有效身份证
2. 研究生证(应届生完整注册)
3. 学位证书原件
五、复试形式
笔试、面试。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和英语应用能力。
六、复试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阶段还应重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考查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3. 外国语的考查
通过笔译一段医学英文及口语交流,考查考生的听、说、读、译等综合能力。
4.各项复试内容所占的比例:总分100分,其中外语水平:听力(10%)、、专业外语、口语(10%);专业能力考核(60%);科研创新综合素质考核(20%)。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七、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4年 4月1日(周二)上午, 9:00-9:15资格审查;
9:20-9:50外语笔试;10:30开始综合面试。
2、复试地点: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会议室22号楼402房间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