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工作流程
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其中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应为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3年,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
2、完成第一阶段按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经考试成绩合格(且课程加权平均分≥75分)。
3、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的学位专业不属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实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范围的,还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均为四年,逾期须重新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时间:一年两次,分别为3月初和9月初。
(三)导师确定:自主选择或学院推荐。详见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导师风采,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招生对象仅限于专业学位硕士生。
(四)学费:
1、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收费标准:2万元/生,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课题研究经费:费用由学员自筹。
三、科研工作、临床技能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
(一)论文开题
1、开题时间:进入第二阶段后半年内。
2、开题的组织:由导师负责,各学院组织,公开进行。
(二)科研工作
对于学术型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最新版《温州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上正式发表专业论著。
(三)临床技能训练
对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需完成时间不少于27个月的临床技能训练(其中主学科不少月12个月),并通过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轮非主学科及医技科室;若同时具有三乙以上级别医院中级以上职称者(含中级),可再申请免轮主学科6个月。
临床技能训练必须在我校附属医院的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中进行,方为有效。
(四)论文撰写: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的撰写格式要求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排及打印格式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是临床经验总结或结合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报告,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四、论文评阅和答辩
(一)论文评阅
1、学位论文评阅条件:
(1)开题通过;
(2)通过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参加论文评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总相似比不得>30%;否则不予送审;
(3)学术学位申请人需发表符合学校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规定的论文(文章须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术期刊定级标准按照最新版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执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无论著发表要求,但需完成不少于27个月的临床技能训练,并通过临床技能出科考核和毕业考核。
(4)完成学位论文工作,且导师同意送审。
2、学位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时间:一年两次,分别是3月初和9月初提交论文。
(2)校内外盲审:隐去导师和评阅申请人等的基本信息。校内评审未通过,不予外送评审。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暂不参加校外盲审。
(二)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通过校内外评阅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
1、预答辩:由导师组织,模拟答辩。
2、答辩工作:由导师所在学院组织,公开进行。
五、学位授予
(一)学位授予条件
1、完成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
2、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同等学力学术型申请人员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学术期刊发表的文章达到研究生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要求(学术期刊定级标准按照最新版的《温州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执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需完成不少于27个月的临床技能训练,并通过临床能力毕业考核。
4、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二)学位授予时间:一年两次,分别是6月份和12月份。
(三)学习年限
1、2014级开始,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应于五年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逾期一律视为申请年限到期,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2、2014级以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有关说明,详见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通知中的“关于废止《温州医学院关于同等学力学位申请工作的补充说明》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