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4]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相关信息
1、2014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时间分别为2014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30~5:30(我校第一外国语仅限英语,2014年我校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详见附件一,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详见附件二)。
2、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凡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今年3月2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根据省文件规定考点在南京),具体程序见流程图。
二、考生必须具备的资格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我校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考试报名程序
(一)网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进入“信息平台”,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具体规格见附件三),并向我校提出学位申请。网报结束前请查看“申请状态”,确保“提交学位申请”环节在现场确认前完成。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等,届时必须申请人本人到现场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申请人单位介绍信(须写明“办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手续”,且须有单位领导签字并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
现场确认时间:3月20日前每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院大楼515室。
(三)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后,申请人将签字的资格审查表(现场信息采集完成后打印、签字)交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我校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审核结果录入信息平台。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自动进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
(四)申请及考试
在册申请人须在3月1日到3月20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我校审核通过后最迟于4月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科)。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5月19日至5月25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月25日,全国统考,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负责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告知学院所有相关考生,按规定时间与研究生院共同做好2014年同力硕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报名工作。
学位办联系电话:0511-88797289,88792198 传 真:0511—88792198
附件一:/江苏大学2014年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doc
附件二:/江苏大学2014年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中需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的专业.doc
附件三:/电子照片规格.doc
附件四:/考生报名流程.doc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