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各同等学力申请人: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上注册报名及现场确认采集信息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院务必要将研究生院的部署和要求,通知到每一个申请人
1、自信息平台自开通之日起,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全国统考报名、成绩查询、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管理。未纳入“信息平台”管理的申请人将不能参加全国统考、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
2、请拟参加2014年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务必按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而影响全国统一考试的,责任自负。
3、2013年以前已参加过 “信息平台”注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需再次进行现场确认。如要再次参加统考的申请人须按时参加网上报名考试程序。
4、网上信息申报时间:2014年2月21日—
5、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地点:
6、在
二、申请人需要了解的信息并完成的工作
1、现场确认对象:我校2010、2011、2012、2013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中,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2、网上信息申报时间及要求:2014年2月21日—
3、申请人登录系统方法:初次使用本系统的申请人请点击登录入口下方“注册新用户”按钮,并以本人真实姓名注册一个实名账号,注册成功之后系统将发送一封账号激活邮件到申请人预留的电子邮件地址,请登录自己的邮箱按邮件提示操作。请记住登陆时用的相关信息以便现场确认修改信息时使用。
4、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未在我校注册的学员,在来我校之前应先通过附件二下载,并亲笔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书》(A4)一式两份(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分别贴上与网上提交同底片照片一张。工作单位意见、接受院(系)意见必须签字盖章。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的认定(加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带上学士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将信息平台的注册ID号码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通过资格审查后需交纳注册费500元。两份资格审查书其中一份留研究生院存档,另一份交考生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存档。
以上所需材料为必备材料,请按要求准备。
三、现场确认程序
1、验证:申请人出示有效证件,提交规定的材料
2、采集照片和指纹: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采集照片和指纹,采集结束由现场工作人员打印资格审查表。
3、审核:审核资格审查表,如需修改,自行在“信息修改”处用备用电脑修改信息,更正无误后,重新打印审查表,再次审核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4、交表:资格审查表审核无误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并签字交表。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申请人本人留存。资格审查表将作为申请人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依据,请申请人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四、考试相关事宜
1、
2、我校在3月1日至3月26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认真核对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在全国统一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3、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
4、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及相关信息请查阅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detail000000-2-461.html〔2014〕1号文件及附件。
5、考试合格者需打印“合格证书”2份送达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
6、其他不详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589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