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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013年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 /2014-03-07

 (免试入学 在职学习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硕士学位)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快速成长起来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浙江省、宁波市共建高校。宁波大学法学院拥有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民商经济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1个(民商法学),宁波市重点学科4个,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与兄弟学院共建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现有一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五个二级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两个专业硕士点,其中民商法学硕士点是200012月获批,至今已有八届251名硕士研究生毕业,为公检法等党政机关、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培养了优秀的法律人才。学位点紧密联系浙江这一特定地区所具有的经济发达、开放度高、民商事活动复杂频繁的实际和特点,在票据法研究方面起步较早,成果显著,特色鲜明,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近年,民法基本理论、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发展迅速,居全国先进水平。

3年来,学位点主持各类科研项目7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 项,教育部、司法部、省哲社规划基金等省部级项目 25 项;总经费达100多万元;发表论文130余篇,出版专著 10余部;科研奖励20余项。

你民商法学学位点现有教授5名、副教授10名、讲师8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名。

学科带头人郑孟状教授,宁波大学副校长,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导、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中青年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商经济法”及浙江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负责人;出版专著4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其他课题10余项,是国内票据法研究领域知名的中青年学者和专家。

学术负责人张炳生教授,法学院院长,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导、国家特色专业(法学)负责人、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0余项,获司法部、浙江省等部省级二等奖2项。学术负责人孙建江副教授,出版译著、专著3部,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省市级科研项目多项。

●特色及优势

1.免试入学。无需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即可入学参加学习;

2.在职业余学习。课程采用以业余不脱产面授为主,自学和课外辅导为辅的学习方式,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双休日或节假日,不影响工作。

3.对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核均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员若通过部分课程,可以领取单科成绩。学员完成规定学分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并通过论文答辩,即可以同等学力申请宁波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招生对象及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参加工作满2年的在职人员。

2、优秀应届法学专业本科生,(同等学历申请宁波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须在工作后二年)。

●培养方向及目标

民商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1、经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掌握坚实的民商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法律知识;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学工作、司法工作、行政工作、律师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能力。

     2、培养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兼顾学术性和应用性,并以应用性为主的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开设以下研究方向:1)民法;(2)商法;(3)知识产权法。。

●课程设置
主干课程: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民法总论专题研究、物权法专题研究、公司法专题研究、法理学专题研究、商法总论专题研究、债法专题研究。

选修课程: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法等专题研究。

●结业与学位申请

1.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宁波大学颁发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凡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进一步申请硕士学位。

●学习费用

1报名费100元,课程进修班学费1万元。教材费根据实际教材费用另行交纳。

2.符合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申请学位所需费用(论文答辩费)0.8万元。
●报名手续

1报名申请表一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免冠照片5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 到宁波大学法学院网页(宁波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fxy.nbu.edu.cn/index.htm) “研究生培养”栏目)查询并下载报名表。

5.报名时间:201371日—91日期间,每周二、周四13:3016:30

6.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11号楼2楼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入学方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免试录取,发给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课程进修、论文研修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籍、工资、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食宿自理。
开班时间:预计20139月底(以录取通知书上为准)。

其他。学员因故终止进修、研修,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进入课程学习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退学申请。

以上各项今后如与国家、省市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则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87600912

电子邮箱:zhouhuaquan@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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