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入学 在职学习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硕士学位)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快速成长起来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浙江省、宁波市共建高校。宁波大学法学院拥有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民商经济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1个(民商法学),宁波市重点学科4个,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与兄弟学院共建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现有一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五个二级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两个专业硕士点,其中经济法学硕士点是2006年1月获批,至今已有三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学位点紧贴浙江、宁波民营经济发展与海洋经济发展之实际,在企业改制与产权交易法、市场准入与监管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方面形成学科研究特色。
近3年来,本学位点主持国家、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及政府与地方合作课题40多项,发表论文8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经济法学科被评为市级重点学科,经济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
本学位点有教授3名,副教授2名。学科带头人为郑曙光教授,学术方向负责人为蔡先凤教授、李学兰教授、赵意奋副教授、王小军副教授。
学科带头人郑曙光教授,系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才,宁波市社科学科带头人,浙江省高校名师,浙江省省级教学团队(法学)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社会兼职有: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宁波市人大法工委地方立法专家咨询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员。近5年来,主持国家软科学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共3项,主持浙江省哲社规划重点课题3项,主持其他社科与政府类课题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3部,主编教材4部,发表学术论文40篇,获奖成果7项。在经济组织法与产权交易法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学术方向负责人蔡先凤教授,系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才,美国佛蒙特法学院(Vermont Law School)访学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各1项,主持浙江省哲社规划课题3项。出版专著和教材各1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荣获科研成果奖5项。在核政策与法律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学术方向负责人李学兰教授,系英国诺丁汉大学访问学者,宁波大学教务处副处长。近5年来,主持浙江省哲社规划课题1项,其他类课题6项,出版专著1部,发表论文20多篇,获教学和科研成果奖5项。在民间法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学术方向负责人赵意奋副教授、王小军副教授长期从事经济法基本理论、环境资源法等方面的研究,在这一领域出版专著、教材5部,发表论文20多篇,主持省、市社科项目等10余项。
●特色及优势
1.免试入学。无需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即可入学参加学习;
2.在职业余学习。课程采用以业余不脱产面授为主,自学和课外辅导为辅的学习方式,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双休日或节假日,不影响工作。
3.对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核均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员若通过部分课程,可以领取单科成绩。学员完成规定学分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并通过论文答辩,即可以同等学力申请宁波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招生对象及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参加工作满2年的在职人员。
2、优秀应届法学专业本科生,(同等学历申请宁波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须在工作后二年)。
●培养方向及目标
经济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1.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身体健康。
2.培养兼顾学术性与应用性,并以应用性见长的复合型人才。毕业去向为在立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财税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教学科研单位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与经济法学相关工作。
本专业开设以下研究方向:((1)经济组织法;(2)市场管理法;(3)环境资源法。
●课程设置
主干课程: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民法总论专题研究、经济法总论专题研究、经济组织法总论专题研究、法理学专题研究、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专题研究、环境资源法专题研究。
选修课程:财税法、涉外经济法、金融法、经济刑法、商法总论等专题研究。
●结业与学位申请
1.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宁波大学颁发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凡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进一步申请硕士学位。
●学习费用
1.报名费100元,课程进修班学费1万元。教材费根据实际教材费用另行交纳。
2.符合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申请学位所需费用(论文答辩费)0.8万元。
●报名手续
1.报名申请表一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免冠照片5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 到宁波大学法学院网页(宁波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fxy.nbu.edu.cn/index.htm) “研究生培养”栏目)查询并下载报名表。
5.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9月1日期间,每周二、周四13:30—16:30
6.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11号楼2楼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入学方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免试录取,发给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课程进修、论文研修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籍、工资、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食宿自理。
●开班时间:预计2013年9月底(以录取通知书上为准)。
●其他。学员因故终止进修、研修,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进入课程学习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退学申请。
以上各项今后如与国家、省市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则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87600912)
电子邮箱:zhouhuaquan@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