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发放2015年我校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商调函及录取通知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放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商调函的事宜
(一)2015年6月1日我校研招办已用EMS向2015年拟录取考生本人寄发人事档案商调函,寄发地址为考生在我校复试时填报的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邮寄地址。考生可通过我校提供的邮件单号(附件1)查询人事档案商调函寄发情况。
(二)考生本人收到人事档案商调函后,请按我校要求调档和寄送、提交人事档案。
1.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的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我校将根据考生人事档案到校的情况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属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不调取人事档案:
(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因考生的人事档案由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保管,所以不调取人事档案,不再发放人事档案商调函。考生在我校读研期间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考生本人申请不调人事档案者:考生在入学前已有工作单位,人事档案由相关工作单位保管,我校可不调入该生人事档案。但相关的单位必需向我校提供书面证明,说明该考生人事档案由相关单位负责保管,申请不调入我校,考生在我校读研期间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的我校应届毕业生(附件2)的人事档案由研究生处直接向学生处调取,考生无需自行办理,我校也不发放人事档案商调函。
二、我校将于6月中下旬向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材料齐全、政审合格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918241,65919088
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