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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2015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16-04-18
(135101 音乐领域)
一、培养目标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编辑、音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
六、毕业考核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1.总体要求
音乐创作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应提交独立原创的音乐作品;音乐表演类申请人应举办学位音乐会;音乐教育类申请人应展示教学实践过程及音乐特长;其他专业方向申请人应展示与本方向相关的专业实践过程等。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历史意义或现实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2.具体要求
音乐创作类:作曲方向应提供独立创作的室内乐编制作品1至2部,大型管弦乐队作品1部;作品中须包含对声乐和民族乐器的运用;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电子音乐作曲方向须提交纯电子音乐作品1部,大型管弦乐队作品1部,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创作作品应提供完整乐谱,完成现场演出,或提供相应作品的音频或视频。
音乐表演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曲目类型须包括独奏(唱)、重奏(唱)或室内乐、协奏曲等;曲目的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且至少包括2首(部)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以及1首(部)现当代的优秀作品。
音乐教育类:提交一门历时一学期(16周)的完整课程教案及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以及至少20分钟的音乐特长展示;音乐特长展示应参照音乐表演类或音乐创作类的规格要求。
其他各方向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规格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如视唱练耳:应进行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和完成一场40分钟的专业音乐会;音乐制作:提供一场总时长不少于45分钟独立制作的公开展演;音乐录音:应提交不少于4部作品,其中至少有一部环绕声,其他立体声,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等等。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3.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根据自己音乐创作、表演或其它音乐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135102 戏剧领域)
一、培养目标
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戏剧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剧院、院校、文化馆站、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戏剧艺术创作、制作、教学、文化传播、戏剧批评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等相关工作,以及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中应突出戏剧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专业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与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授课学习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
六、毕业考核
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作品须体现其相关专业学术含量及艺术创新性特征,对其分析评价包括作品内容主题、专业技能和总体功效(包括审美、社会影响等)三方面内容;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相关专业实践能力、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2.具体要求
(1)创作类:戏剧文学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创作一部戏剧剧本。要求2万字以上,或正式出版、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被用于舞台演出(含剧本朗读,时长不少于40分钟);戏剧导演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执导一个完整的戏剧舞台作品(学校内外的戏剧演出均可,时长不少于40分钟),要求富有思想意义和较好的艺术性,达到公开演出水平,需在剧场里带观众演出,并提交一份完整、详尽的导演阐述和计划;戏剧表演方向学位作品(舞台剧或影视作品)是在一部完整公演的舞台剧或影视剧中完成一个主要人物形象的创作,要求作品应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时长不少于45分钟;戏剧舞台美术设计(含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设计、化装设计、音效设计、绘景、电脑制作等)方向的学位作品是独立完成一个相关研究方向的舞美设计,可自选剧目进行案头设计或者参加校内外戏剧演出进行相关方面的舞台美术设计创作,要求学位作品具有个人独立艺术创造价值,并符合戏剧演出整体风格要求。学位作品呈现可以采用展览、模型、录像、实际演出等多种方式进行。
(2)管理类:戏剧管理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或主要参与完成一部戏剧或相近艺术演出作品的制作。要求学位作品时长不少于60分钟。个人至少负责完成策划、制作、管理或营销等其中的一项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如音像资料、节目单等)。
(3)教育类:戏剧教育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撰写一门戏剧相关课程的完整授课讲义。要求课时不少于36学时,并能够示例讲授(不少于2小时)。
(4)应用类:社会表演学与应用戏剧学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策划组织一个(或一系列)完整的社会表演或应用戏剧活动,或在一个(或一系列)完整的社会表演与应用戏剧活动中担任主持人、培训师、教师、现场导演等起主导作用的角色。要求作品具有完整性与样式的独特性,并具有社会意义。活动时长不少于60分钟,并能在公共场所实施。需提交一份完整、详尽的项目阐述和计划。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性分析和阐述。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3.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须附录专业能力展示作品光盘)。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135103 戏曲领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水平戏曲创作实践能力、专业知识、较强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从事与本领域相关的舞台实践、课堂教学、理论研究及技术支撑等工作,能够承担起戏曲艺术的传承与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戏曲专业人才。
本领域硕士研究生应在深入探讨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的特色与规律的同时,具备从艺术规律和人文精神的角度研究中国戏曲艺术的视野;具备较好的传统艺术文化修养和戏曲文化知识,具有现代美学意识和广阔的艺术视野,熟悉各艺术流派;应遵循戏曲创作的基本原理和客观规律,掌握坚实、系统的戏曲理论和技巧,了解戏曲发展历史,熟悉当今戏曲发展现状,知晓中外戏剧领域的前沿理论。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的人才培养,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训练环节为主导,以科学管理手段与综合评估方式为保证,实施教育及培养的过程。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采用院内导师与院外行业专家共同负责的双导师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含专业基础理论课与研究方向课)和选修课,补修课(补修课不计学分)。
还包括教学实践与艺术实践、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参加学术活动、论文答辩与专业汇报等环节。
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专业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
六、毕业考核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
(一)专业能力展示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创作者的创作意图及作品主题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以及创作者是否对本专业方向已知的认知体系和实践积累具有突破或创新的贡献;应展示创作者对创作题材和表演、展演对象的认知理解,创作或演绎技巧水平,总体的宏观驾驭能力及局部的微观细节处理能力;原创作品和表演、展演应具有一定的审美功效。具体要求如下:
1、戏曲表演类:熟练掌握不少于各行当规定数量的戏曲剧目,并成功举办个人艺术演出专场、独奏或伴奏,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2、戏曲导演类:(1)独立或联合导演具有明显戏曲元素的中西方戏剧或戏曲作品;(2)完成一部原创中小型戏曲剧目,不少于50分钟。(二者选其一)
3、戏曲舞台美术类:举办个人中小型创作及设计作品展,或承担一部戏曲原创作品的舞美设计工作。
4、戏曲创作类:(1)音乐类毕业生:熟练掌握一定数量的戏曲音乐作品,并有自己的原创戏曲音乐作品,举办一场不少于30分钟的作品音乐会。(2)戏曲编剧类毕业生:独立创作或改编一部完整的中型以上的戏曲剧本,字数一万字以上,可供舞台演出90-120分钟。(3)戏曲动漫类毕业生:自编、自导并独立完成一部动画作品,不少于3分钟。
(二)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是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力求在理论上或实际应用上对艺术创作或实践具有一定意义。学位论文应与艺术创作实践或所学内容紧密相联,可以是学习体会、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也可以是本专业领域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
论文要能够体现作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反映出作者对于作品独立的见解和全新的认识,主题明确、论证严密、有鲜明的专业特色。论文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结论正确,资料或数据可靠,论证准确,文字通顺,条理分明。学位论文字数应不少于0.5万字(不含谱例、图表)。针对自己毕业作品或其他艺术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音像资料光盘。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七、学位授予: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且获得相应学分、专业考核成绩合格、毕业作品合格以及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135104 电影领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和系统专业知识、较强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专业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电影人才。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高等学校大学专科毕业二年以上、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创作或表演奖励的同等学力者。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二)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实践课程,加强创作能力的培养。
(三)采取面授、自学、讨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升创作和实践的技能。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三类。 公共课一般采取各专业方向共同上课的方式,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课则应按照不同的研究方向单独安排必修课程,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
六、毕业考核
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体现于学位作品。本专业学位申请者的学位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选题的现实意义:学位作品应紧贴社会现实和专业实践,体现作品的巧妙构思、独特创意、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
创作过程的独创性:学位作品应体现一定的技术性和工作量要求;反映申请者对于创作活动的深刻认识和理解程度;创作方法、创作过程的合理性和技巧水平,以及总体驾驭能力等。
创作作品的艺术价值:应凸显学位作品的艺术价值与意义,不同层面的反馈评价,以及在本领域、本行业所产生的影响力等。
2.具体要求
电影创作类:
电影剧本创作方向:故事原创,独立写作,可供拍摄为90-120分钟影片的电影剧本。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改编。文字篇幅不低于30000字。剧本前须附有人物表及800字以内的故事梗概。电影导演创作方向:独立导演20~30分钟的故事短片或微电影;或独立或联合导演的电视电影。
电影制作类:
电影摄影创作方向:作为摄影师,完成具备扎实的影像造型表现力,长度在30分钟以上的短片。电影声音创作方向:提交独立创作的影片,内容应以声音创作为主并担当实际录音师职务或独立担任电影声音后期制作,长度为15~20分钟。电影音乐创作方向:独立完成一部电影作品的作曲,音乐总长度一般不少于30分钟。电影美术设计创作方向:完整创作一部影视作品的美术造型设计方案(创作题材:指定或自定;美术造型设计方案包括:造型设计推介方案书、场景空间设计气氛图、平面及工程制作图、人物造型设计图、戏用道具设计图及镜头画面设计图)。电影特技创作方向:完整创作一至两部影视作品特技、特效创作设计方案(特效概念设计、场景空间设计、特效拍摄分镜设计、特效拍摄方案设计、完整的制作完成一组特效段落镜头)。
电影表演类:
完成一部舞台多幕剧的角色创作(不包括就读期间专业课程中所排练并演出的剧目),或提交一部在攻读学位期间创作的担任主要角色的电影(含数字电影)、电视剧作品。
其他研究方向的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是对专业实践的思考、探究和理论阐释。可以是创作实践报告、案例研究解析、学习研究体会等,也可是本专业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3.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毕业考核委员会应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其中包括本领域校外专家一人,考核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合格。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135105 广播电视领域)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广播电视专门人才。
培养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公司、艺术团体、高等院校、广播电视机构、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单位所需要的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及创作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课组,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共同课不少于8学分(外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2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10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一学分。
六、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
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理论思考及阐述能力。
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在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再行论文答辩。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为:创作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独立原创的广播电视作品;其他专业方向如创意文化产业、文化管理、节目运营申请人所展示的各类专业实践报告等。
2、具体要求
实拍类视听作品如专题片、纪录片、谈话节目、晚会、艺术片、剧情片等广播电视节目和作品的长度一般为30分钟以上;策划案不少于0.8万字;动画类视听作品的长度一般在15分钟以上;播音主持艺术方向的作品一般在30分钟以上,语言表达部分应为作品的主干或主线(不包括同期声及其它参与节目人员的有声语言)。 其它形式的作品如互动装置、网页设计、移动应用、动态图形设计、游戏设计等,创作工作量应与上述作品等同。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必须结合学位作品,针对学位作品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论文选题必须与广播电视领域相关;选题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作品和论文选题应该探索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思考、新方法。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剽窃和一切不端的学术行为。行文中应做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
3、论文字数不少于0.8万(不含谱例、图表)。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毕业考核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135106 舞蹈领域)
一、培养目标
通过舞蹈领域艺术专业学位的教育,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专门人才。
舞蹈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艺术硕士应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接受完整、系统、规范的专业训练,在专业技能上达到较高的水平。注重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艺术素养和道德素养,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艺术鉴赏能力、艺术感悟能力、理解力和表现力,并能够掌握研究方法,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获得此学位后,能够在国家艺术演艺团体、院校、文化机构、研究机构、文化场馆、文化公司、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和相关的社会团体从事相关工作。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应围绕专业发展的需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导师应根据学科及学生个人的专业发展需要,制定研究方向和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较为全面的、系统的培养。采取个别教学与集体教学、校内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调动各类资源,建立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聘用社会和行业专家参与教学实践与研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公共课程应完成国家规定课程,为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知识视野提供基本保障;专业必修课从舞蹈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出发,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延展研究生的专业知识;选修课程应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和知识面,形式多样,为学生的艺术个性发展创造机会;专业实践课应重视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供独立思考、自主创作及表演的空间,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
艺术硕士的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少于50学分,(即16学时为1学分)。其中,公共课不低于8学分;专业必修课和实践课不低于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其专业及实践类课程应不低于总课时量的60%。
课程学习与各种社会艺术实践环节,均需按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必修与选修课程的考核一律采取考试方式。
艺术实践、田野调查、专题讨论、文献阅读、研习报告、学术讲座等培养环节的考核,采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主要根据平时作业(包括读书报告、专题调研、文献阅读、艺术实践活动的数量与质量)的情况进行考查,并由导师或任课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记入研究生艺术档案。
考试或考查及格与不及格,以百分制计算。不及格者应当由本人写出补考或重修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允许补考或重修一次。整个学习期间,补考或重修不及格超过一门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取消申请舞蹈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资格。
六、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考核是对学生在完成学位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基础上对学生经过系统学习后的综合能力的终极考察。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的答辩必须公开进行,论文的撰写必须与相关的展示内容紧密结合,字数不低于5000字,其文体的学术规范性与国家标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相同。学位论文可以采取研究报告、案例分析等不同形式。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树立严谨求真的学术精神与学术风尚。
舞蹈表演类要把握不同文化和审美属性的舞种特性。提倡原创性的作品,呈现方式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与他人合作完成,合作中个人承担70%的比重,累计作品表演不少于40分钟。
舞蹈编创类提倡创新精神,必须为原创性的作品,呈现方式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与他人合作完成,合作中个人承担70%的比重,累计作品编创不少于40分钟。
舞蹈教学类,要进行研究和探索性的教学展示,提交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并进行现场阐释。教学呈现内容不少于40分钟。
其他舞蹈应用方向呈现实验成果和案例,应体现学科交融、前沿探索和服务社会的应用性和操作性。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135107 美术领域)
一、培养目标
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美术创作专业人才,以及胜任文化艺术事业与产业方面所需的创作、管理与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
六、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提交与答辩的毕业环节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以展览的形式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独立原创美术作品或管理策划方面的方案展示。
2、具体要求
国画、油画、版画、雕塑需提供毕业创作1至3幅,精选习作15幅;书法需提供书法与篆刻原创作品15幅;跨媒体需展示原作作品1至3件及相关完整方案;摄影需提供作品15件:艺术管理等需提供原创策划方案1至3件。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可以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应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具体形式可以是学习体会、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也可以是本专业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剽窃和一切不端的学术行为。行文中应做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
3、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例与图表);书法和艺术管理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2.0万;跨媒体与摄影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毕业考核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135108)艺术设计领域
一、培养目标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能够胜任设计单位、院校、研究及政府等部门所需要的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学、艺术设计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可聘请本领域有经验的专家配合指导艺术设计实践。
(二)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与艺术设计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
(三)创造艺术设计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四)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环节,须按教学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五)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由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组成。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总体素质;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创意、设计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为其个性发展提供空间。
在学期间,专业实践环节一般应在设计实践现场或实习基地进行,可采取集中与分段相结合的方式。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学分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1学分大于等于16课时。
六、毕业考核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专业能力展示是毕业考核的重要方面,因此各专业方向在质和量上均须提出具体要求。
艺术设计实践类:应符合选题内容,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
艺术设计管理类:应符合选题内容,提交一个完整的本研究方向的项目管理方案,体现出方案制定的理念和过程。
艺术设计教育类:应符合选题内容,提交一门完整的本研究方向的课程教案及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艺术设计特长展示参照艺术设计实践类的要求。
其他研究方向的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
(二)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3.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毕业考核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附件3: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概况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为音乐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优秀的音乐创作者、表演者、教育者和音乐活动组织者。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涵盖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三大类型及其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中的诸专业方向。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借鉴国际音乐艺术教育经验,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训练环节为主导,以科学管理手段与综合评估方式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教育及培养过程。
音乐领域专业学位教育所培养的艺术硕士,应是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接受过完整的专业技术训练、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与创造力,完成过一定量的具有学术水平和艺术质量的作品,拥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的音乐创作、表演、教学、编辑、管理、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第二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以追求艺术、学术创新,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尊重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伦理规范。
(二)专业素养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音乐专业学习所必需的知识结构,如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具备较好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情趣;还应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学术底蕴。
(三)职业精神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风范,并能与同行协同合作、互相尊重,对即将从事的工作能全身心投入,尽职尽责。
二、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知识结构
(一)基础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广泛学习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如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基本的艺术理论素养,并能将基础知识转化为个人的学术和艺术内蕴,为专业学习与艺术实践奠定基础。
(二)专业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系统掌握不同层次的专业性知识。音乐创作与音乐表演类研究生须掌握各个门类的创作、表演技巧和科学的训练方法,须分析、研究大量不同类型、体裁和风格的经典音乐作品;音乐教育类研究生须系统地掌握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专业知识,掌握音乐教学技能技巧并正确应用于实践。不同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应根据专业特点有选择地学习相关交叉学科的专门知识,并能将其运用到音乐实践中。
三、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音乐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学期间,研究生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和学分要求(占总学分的60%);专业实践训练学习的具体计划由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共同拟定,通过课堂、舞台、讲台等平台,对音乐创作、表演、教育和管理等不同专业方向的研究生进行有针对性、系统、全面的实践训练,包括田野采风、民间调研、创作实践、舞台表演、课堂教学、活动策划、临床实践、工艺制作、社会活动等;实践训练的时间和形式采用集中与分段、个人与集体、课堂与课外、校内与社会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积极开辟实践基地,联合德艺双馨的艺术家、行业中富有经验者共同指导。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要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促使研究生通过评价和反馈来不断提高艺术水准,在实践与理论的循环互动中使学生的知识、能力、态度得到提升和重构。
四、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观摩高水平音乐演出,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动态,熟悉相关经典文献和重要成果,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要的各种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和资源探求新知并不断优化和完善学习过程与方法。
(二)实践研究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能够结合自身的知识背景和艺术技能,自觉将艺术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运用多维视角和科学方法对与本领域相关的艺术创作、表演和教育实践等艺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审美价值、学术价值、社会价值进行思考;具备较宽阔的学术胸怀,既尊重多样的艺术趣味,又勇于追求个人风格;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
(三)专业实践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如音乐创作类学生应具备独立分析各类音乐作品和独立写作中西大中小型乐队和室内乐以及独唱与合唱作品的能力;音乐表演类学生应具备较好的读谱、视奏、视唱能力,熟悉一定数量的经典作品,具备独立诠释不同风格作品的能力;音乐教育类学生应能掌握和运用国内外音乐教育各类先进、科学的教学理论及教学方法,并能将其与中国音乐文化相结合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总体来说,学位申请者应能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解决所从事的艺术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富有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协调、整合各类人力、物力资源,有效组织、开展各类音乐实践活动;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能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力。
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1.总体要求
音乐创作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应提交独立原创的音乐作品;音乐表演类申请人应举办学位音乐会;音乐教育类申请人应展示教学实践过程及音乐特长;其他专业方向申请人应展示与本方向相关的专业实践过程等。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历史意义或现实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2.具体要求
音乐创作类:作曲方向应提供独立创作的室内乐编制作品1至2部,大型管弦乐队作品1部;作品中须包含对声乐和民族乐器的运用;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电子音乐作曲方向须提交纯电子音乐作品1部,大型管弦乐队作品1部,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创作作品应提供完整乐谱,完成现场演出或提供作品演出音频或视频。
音乐表演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曲目类型须包括独奏(唱)、重奏(唱)或室内乐、协奏曲等;曲目的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且至少包括2首(部)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以及1首(部)现当代的优秀作品。
音乐教育类:提交一门历时一学期(16周)的完整课程教案及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以及至少20分钟的音乐特长展示;音乐特长展示应参照音乐表演类或音乐创作类的规格要求。
其他各方向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规格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如视唱练耳:应进行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和完成一场40分钟的专业音乐会;音乐制作:提供一场总时长不少于45分钟独立制作的公开展演;音乐录音:应提交不少于4部作品,其中至少有一部环绕声,其他立体声,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等等。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3.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根据自己音乐创作、表演或其它音乐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概况
美术学科是绘画、雕塑与建筑的总称。它是人类审美创造的重要形式,不仅以视觉媒介创造美的作品,而且承载着人类的思想、技能与可视的历史信息。人类文明的脚印赖美术以留存。我国的原始彩陶、商周青铜、汉代画像砖,唐宋元明清绘画、历代书法、建筑与工艺美术,其丰富多彩的造型风格。古希腊的瓶画与雕塑、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绘画、雕刻和建筑、法国印象主义油画等西方美术,和中国艺术一起形成了世界艺术的两大体系。传世的美术杰作不仅表达了丰富的情感和思想,而且改变着我们对人和自然的观看方式,由此影响着人类的世界观。
中西人文教育都非常重视美术教育,西方智慧之父苏格拉底受过雕刻训练,哲学之父柏拉图受过绘画训练。我国自古以来即重视书画的教化力量,孔子强调艺术是造就完整人才的必要基础。书画一直是文人传统鲜明特征。美术在中外思想中都被视为超越功利目的、提升情操、激发想象力的美学产物。
我国唐宋以降宫廷均设画院,西方至16世纪起即建立美术学院,培养专门人才。我国自20世纪初叶,在继承本国传统、融会西方体制的基础上,创办专科美术院校,逐渐形成完整的教学、创作与研究的学科体系,涵盖美术史论、中国画、书法、油画、版画、雕塑、摄影、实验艺术等专业,培养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多层次、多学科的专业创作与研究者。
国家在文化大发展和软实力建设中,需要大量的艺术人才,美术专业硕士的培养将顺应新世纪的需求,旨在培养高层次的创作者,为国家各类艺术文化机构,如博物馆、出版社、学校、画院、画廊、文化馆和各类创意产业等输送专业美术工作者。
第二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人文精神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树立崇高的艺术理想与专业思想;尊重传统,勇于创新,具有坚定的专业信念。
(二)专业素养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具备扎实的创作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思想,了解中外美术的历史与理论,掌握美术专业创作的技法与理论,能创作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并具有较高的文字阐释本专业实践问题的理论水平。坚持高尚的艺术情操,广泛涉猎艺术相关门类和专业以外的人文知识,拓展思想和专业视野,提升专业创作的能力。完成必修的政治与外语基础课程,通过两门以上通识课程学习而为专业训练开辟较宽的历史与思想视域,为创作报告的写作打下基础。应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和研究能力。
(三)职业精神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对艺术的挚爱之情和人文精神的崇尚之意,勇于担当人类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创新之责,具备从事美术创作实践要求的专业能力、素养以及从业的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风范,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与事业心。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涉猎广泛,拥有艺术、文学、历史学、管理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具有较丰富的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不断拓展审美视野,自觉提升艺术品味,为专业学习与美术创作实践搭建坚实的知识体系和扎实的实践基础。
(二)专业知识
美术专业硕士以创作为主,能将所学的专业技能与理论充分融合,运用于艺术作品创作。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美术专业方向创作的方法、了解创作工具和材料,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熟悉专业基础理论,认识中外美术杰作和美术风格发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趋势。充分了解媒介的性能和形式语言,谙熟所从事美术专业的创作规律、审美特性和艺术精神追求,具备艺术创新的潜力和能力。坚持专业创作与理论思考相结合的科学方法,研究所从事专业的传统技法,实验新的媒介与表现手法,吸收相关专业的思维方式、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吸取人类艺术创作的经验和文化思想,创作出高水平的美术作品,实现艺术创新,丰富人类视觉表达和艺术创造。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美术专业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的关键,充分而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美术专业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时程和学分要求(占总学分的60%);专业实践训练学习的具体计划由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共同拟定,对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系统、全面的实践训练—包括生活写生、田野采风、创作与展示、文化考察、市场调研、专业实习、社会活动等;实践训练的时间和形式采用集中与分段、个人与集体、课堂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积极开辟写生实践基地,联合当前社会、行业中富有经验者共同指导;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要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在实践与理论的循环互动中使学生的知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掌握艺术创作的方法,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进程与现状,熟悉本领域的经典作品及相关重要文献,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要的各种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能够促使本专业各领域的艺术创作实现东西方、古今文化精神的融合,从而提供艺术创作实践较为开放的文化视野和创作实现的多元可能性。
(二)实践研究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将实践创作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能力,对创作技法和理论有深入探索和思想,能够推动本专业创作和理论的发展。能够运用多维视角、科学方法对本领域相关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的意义与审美价值进行思考和分析;拥有较为宽阔的艺术与学术胸怀,尊重艺术趣味多元性的同时,又勇于追求个人风格,实现个人的艺术表达;能够将实践经验和成果与理论相结合,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学术研究、艺术鉴赏、艺术批评和写作的诸种能力;具有在本专业方向相关交叉领域获取新知识的敏锐性和接受能力,具有从事研究、创作以及教学的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 和创新能力。同时,基本掌握一门外语的交际能力,能够实现国际文化交流的目的。
(三)专业实践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作能力,能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解决艺术创作实践、艺术管理以及艺术教育中的诸多问题,推动艺术发展;富有团队意识,善于互动交流,能够协调、有效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活动;能够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与行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充沛的精力,能够胜任较高强度的艺术创作实践活动。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不同专业方向的艺术硕士应提交具有独立原创的美术作品或实践项目的总结报告,能力展示分习作与创作两部分。美术专业硕士必须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精选攻读学位期间的课内外习作,与毕业创作一并展示。相应的研究方向应根据自身的性质而规定所展示习作与创作的数量。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其美术实践的历史、审美价值,创新特征和艺术智性,包括对创作问题的思考、创作媒介的实验、创作技术的探索、个人风格的建构、艺术观念和审美价值的成就,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
(二)具体要求
创作类:根据专业方向,选取一定尺幅的美术作品公开展示,所展示作品能体现出相应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造性。展出作品依据自己的专业方向选取相应的课内外习作与研究方向一致的毕业创作,一并展示;管理类:提供一个从始至终的艺术项目管理方案及过程和整体阐述;其他各方向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以及上述要求类推,完成一定数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专门展示。
(三)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应结合专业能力展示内容,可采用创作报告的形式。论文必须紧密联系自身创作实践,结合专业特点,针对创作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是对毕业创作的理论或技术发现的陈述。报告分三个部分,首先概述针对的创作问题的渊源,如与前人相关问题、媒介和技术手段的关系,其次阐述自身处理的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最后总结解决问题的要点。
2、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符合艺术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文字通顺。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专业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例、图表及附录),书法、跨媒体、艺术管理等不少于1.5万字。
3、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4、该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独立完成论文选题,应参
加论文选题、开题到完成命题、论文答辩的全过程。如选题属合作研究项目,每位专业学位申请者应有相对独立的论文命题并独立完成、独立答辩。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概况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专业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为国家艺术设计事业的发展提供优秀的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育和艺术设计活动策划、组织者。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涵盖了艺术设计实践、艺术设计管理、艺术设计教育三种类型及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中的诸专业方向。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借鉴国际艺术设计教育经验,面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及职业需求,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训练环节为主导,以科学管理手段与综合评估方式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教育及培养过程。
艺术设计领域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艺术硕士,应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须接受过完整、系统的专业技术训练,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拥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设计单位、院校、研究所及政府部门等的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学和研究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第二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良好的专业信念和心理素质,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学风,遵守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二)专业素养
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和学术自由的原则,熟悉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发展趋势,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较高的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国际视野。坚持理论研究与设计实践相结合,艺术与科学结合,掌握有效的治学方法,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职业精神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已具备了从事艺术设计职业所要求的专业能力、素养及从业的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风范,对从事的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甘于奉献。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广泛学习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如哲学、社会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伦理学、心理学等),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基本艺术理论素养,为专业学习与艺术设计实践奠定坚实的知识体系和基础。
(二)专业知识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申请者应系统掌握所属专业方向及本领域相关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的建构应以社会职业需求为导向,包括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学的研究方法、技术手段和评价标准;应具备结合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成果,展开研究和设计实践,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结构;应具有较扎实的二维、三维及多维造型基础,了解中国传统构形理念与方法,掌握现代艺术设计思维、创意与方法。不同各专业方向研究生应根据专业特点有选择地学习相关交叉学科的专门知识,如管理学、教育学、媒体与交互技术、材料学等,并能有效运用到实践中。
三、 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艺术设计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学期间,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时程和学分要求(占总学分的60%);专业实践训练学习的具体计划由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共同拟定,对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系统、全面的实践训练,包括田野采风、文化考察、市场调研、专业实习、社会活动等;实践训练的时间和形式采用集中与分段、个人与集体、课堂与课外、校内与社会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积极开辟实践基地,联合当前本领域社会、行业中富有经验者共同指导;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要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在实践与理论的循环互动中使学生的知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 获取知识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动态,熟悉相关重要文献和成果,有效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与研究方法。
(二)实践研究能力
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能够结合自身的知识背景和技能,具备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对本领域艺术设计、管理及教育等实践活动,进行学术研究的能力;具备较开阔的国际视野,运用学科交叉知识,以科学方法进行研究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语言表述能力和外语能力。
(三)专业实践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够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解决艺术设计实践、艺术设计管理及艺术设计教育中的问题;富有团队意识,善于互动交流,能够协调、有效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活动;能够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与行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充沛的精力,能胜任较高强度的艺术设计实践活动。
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
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环节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学生毕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学生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表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也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不同专业方向的艺术硕士提交的应是独立原创的设计作品或实践项目的过程总结,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其学术含量及创新特征、选题的意义价值、过程的技艺含量和成果的功效。
(1)主旨的意义价值:应体现设计实践的历史与现实意义,以及是否对本专业方向已知的认知体系和实践积累具有突破或创新贡献。
(2)过程的技艺含量:应展示其对艺术设计实践的理解和技术水平,采用方法、材料和程序的合理性和技巧水平,以及对总体的驾驭能力和细节的处理能力。
(3)成果的实际功效:应凸显毕业设计的实际应用价值与功效,不同的接受层面的反馈评价,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
2、具体要求
(1)艺术设计实践类:符合选题内容,应提交一定数量的原创艺术设计作品,应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
(2)艺术设计管理类:符合选题内容,提交一个完整的本研究方向的项目管理方案,应体现出方案制定的理念和过程。
(3)艺术设计教育类:符合选题内容,提交一门完整的本研究方向的课程教案及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艺术设计特长展示参照艺术设计实践类的要求。
其他研究方向的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应结合专业能力展示内容,可采用实践报告的形式。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学位论文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学位论文也可是与设计实践、管理、教育等设计应用领域相关的问题研究。
2、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符合艺术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要求观点明确、概念清楚、过程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3、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与国家标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相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4、该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独立完成论文选题,应参加论文选题、开题到完成命题、论文答辩的全过程。如选题属合作研究项目,每位专业学位申请者应有相对独立的论文命题并独立完成、独立答辩。
舞蹈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概况
舞蹈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舞蹈专业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该领域涵盖了舞蹈表演、舞蹈编创、舞蹈教学及其他舞蹈应用领域的专业方向。
该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借鉴国际舞蹈艺术教育经验,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训练环节为主导,以科学管理手段与综合评估方式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教育及培养过程。
舞蹈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艺术硕士应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接受完整、系统、规范的专业训练,在专业技能上达到较高的水平。注重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艺术素养和道德素养,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艺术鉴赏能力、艺术感悟能力、理解力和表现力,并能够掌握研究方法,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获得此学位后,能够在国家艺术演艺团体、院校、文化机构、研究机构、文化场馆、文化公司、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和相关的社会团体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
获本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良好的心理素质与专业信念,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与良好的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树立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学术理想,对业务精益求精、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2.专业素养
应崇尚创新精神,坚守人文理想;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和学术自由原则,熟悉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关注国内外舞蹈学科前沿研究,坚持理论研究与舞蹈实践相结合,具备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职业精神
应热爱舞蹈事业,树立为推动舞蹈事业发展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身心健康的整体素质和较强的创新能力与事业心,坚守舞蹈职业信念与追求,尽职尽责,爱岗敬业。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 基础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立足于人文社会学科基础知识的学习(比如哲学、美学、文学、心理学、艺术学等)以及跨学科的相关知识。重视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艺术理论素养,为专业的学习、实践和研究提供前提和基础。
2. 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需以社会职业需求为导向,应充分体现舞蹈表演、舞蹈编创、舞蹈教学以及舞蹈应用等专业方向的理论与技能知识,如:舞蹈表演理论与技能、舞蹈编创理论与技能、舞蹈教学理论与实践方法、舞蹈批评与鉴赏、舞蹈创意与新媒体应用转化等需要的相关知识。同时,掌握不同专业学位方向与导师学术研究需要的知识和技能。通过专业讲座、专业写作、专业评论与艺术社会实践的知识覆盖面,掌握国内外该领域的发展历史、现况和发展趋势及前沿动态。以此,掌握较为体统和全面的知识结构和研究方法。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实践训练是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通过实践创新,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总结实践经验与理论。为保证舞蹈身体基本技能表现的特殊要求,重视教师现场授课指导的实训方式。通过寓教于研、教研互促,以体验式、综合性、研究性实训手段,舞蹈表演技能训练与展示、编导创作实验与呈现、教学研究与实践、案例研究与应用等,提高学生对知识综合应用、实践和创新能力。在学期间,研究生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和学分要求(占总学分的60%)。实践训练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注重开发和使用社会资源,建立实践基地和项目,具体计划由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共同拟定,吸纳校内外专家以及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教学与指导。
按照舞蹈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实践条件,包括实践基地标准、实践基地建设以及与相关实践部门的紧密联系与合作关系等,有效地进行专业学位实训,应具备舞蹈专业教学场地及必备的教学用品等基本条件。
研究生管理部门要建立过程管理和监督评价机制,将实践训练计入学分,以保证实践训练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 获取知识能力
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动态,熟悉相关经典文献和重要成果,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要的各种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和资源探求新知并不断优化和完善过程与方法。
2. 实践研究能力
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能够充分结合自身的知识背景,自觉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多维视角和科学方法对本领域有关艺术创作、表演和应用实践等艺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意义与审美价值进行思考和分析;具备较宽阔的艺术、学术胸怀,既尊重多样的艺术趣味,又勇于追求个人风格;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
3. 专业实践能力
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如舞蹈表演类学
生应独立或合作完成包括传统经典作品、现代优秀作品和新创作作品的舞蹈实践成果;舞蹈编创类学生应具备撰写文本的舞蹈结构思维与写作能力,独立或合作完成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舞剧创作以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创意性创作活动;舞蹈教学类的学生需具备从事研究不同舞蹈门类的专业化素质与技能,独立完成教学实践和教学实例研究项目等;舞蹈应用类学生,能够在掌握舞蹈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基础上,掌握和运用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进行跨学科的研究与实践,能够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新动态的需要,拓展舞蹈的社会应用范畴,以促进学科发展和满足社会需求。总体来说,学位申请者应能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解决艺术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富有团队协作意识,善于与人互动交流,能够协调、整合各类人力、物力资源,有效组织、开展各类舞蹈实践活动;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能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充沛的精力,能胜任较高强度的艺术实践及教学活动。
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舞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环节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学生毕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而学位论文答辩体现学生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领悟深度。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再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专业能力展示与成果是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环节,要求本专业毕业作品须体现出社会文化价值、技能水平、审美功效以及毕业作品成果的实际价值与意义。
1. 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体现于学位作品。编创类艺术硕士所提交的独立原创的舞蹈作品;表演类艺术硕士所举办的学位舞蹈晚会;舞蹈教学研究艺术硕士所展示的教学实践过程和教学实例;其他类型艺术硕士所展示的各类专业实践过程和案例成果等。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其学术性含量及创新性特征:包括创作、表演或展演主旨的意义价值、过程的技艺含量,以及成果的审美功效和社会价值。
(1)主旨的意义价值:应体现其创作意图和表演、展演主题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以及是否对本专业方向已知的认知体系和实践积累具有突破或创新的贡献;
(2)过程的技艺含量:应展示其对创作题材和表演、展演对象的认知理解,创作或演绎技巧水平,总体的宏观驾驭及局部的微观细节处理,并以此显示展示者的创造想象和诠释能力,以及感性和理性的掌控结合能力;
(3)成果的审美功效:应凸显创作、表演或展演成果的审美功效,该成果在不同的接受层面所得到的反馈评价,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
(4)学科发展和社会应用价值:应以开放和前瞻性的眼光,为拓展学科的功能和服务社会的效益,积极探索跨学科研究的项目,进行成果创新和跨界实验。
2. 具体要求
(1)舞蹈表演类要把握不同文化和审美属性的舞种特性。提倡原创性的作品,呈现方式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与他人合作完成,合作中个人承担70%的比重,累计作品表演不少于40分钟。
(2)舞蹈编创类提倡创新精神,必须为原创性的作品,呈现方式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与他人合作完成,合作中个人承担70%的比重,累计作品编创不少于40分钟。
(3)舞蹈教学类,要进行研究和探索性的教学展示,提交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并进行现场阐释。教学呈现内容不少于40分钟。
(4)其他舞蹈应用方向呈现实验成果和案例,应体现学科交融、前沿探索和服务社会的应用性和操作性。
(二)学位论文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皆应提交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 学位论文可以根据自己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的需要,具体形式可以是针对本人作品或表演的艺术理念阐述、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也可以是本专业领域相关理论问题的专题研究。
2. 学位论文须符合要求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剽窃和一切不端的学术行为。论述要结合实践主题,观点明确、概念清楚、结构合理、有理论深度,文笔流畅清晰。
3.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符合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目标,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例、图表)。
4. 该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独立完成论文选题,应参加论文选题、开题到完成命题、论文答辩的全过程。如选题属合作研究项目,每位专业学位申请者应有相对独立的论文命题并独立完成、独立答辩。
5. 针对自己艺术创作、表演或其他艺术实践所写的论文,应提交相应的影像资料光盘。
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概况
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戏剧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戏剧创作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涵盖戏剧创作及其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专业方向,包括戏剧创作、管理、教育与应用等方面。
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坚持遵守戏剧创作基本规律要求,鼓励创新,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训练环节为主导,以科学管理与综合评估方式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教育及培养。
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系统的戏剧专业知识,接受过本专业方向较为系统的实践性训练,具备较强的专业创作实践技能和较高水平的审美能力,能够胜任戏剧及相关文化领域的创作、管理、教学、应用实践与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具有自主创业的能力。
第二部分 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与专业信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与良好的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树立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学术理想,对业务精益求精,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专业素养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崇尚创新精神,坚守人文理想;尊重创作实践与学术研究的规律和学术自由原则,熟悉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想象力丰富,创造力活跃,并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关注国内外戏剧学科创作、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坚持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相结合,具备勇于艺术创新和善于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具备较强的参与、主持、组织、担当戏剧演出工作的能力。
(三)职业精神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尊重戏剧创作实践的规律和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以不断挖掘、展现和丰富人类文化精神生活为己任;遵守职业操守,崇尚高雅健康文化品位,远离低级趣味;坚守职业信念与追求,尽职尽责,爱岗敬业。
二、获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较广泛的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包括文学、艺术学、哲学、美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信息与传播学、法学等),具备较为丰富的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本领域专业基础知识体系应建立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之上,为专业实践与研究提供坚实的知识背景与基础。
(二)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构建需以社会职业需求为导向,应包括国内外戏剧以及各专业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及前沿动态,戏剧学的研究方法、创作手段和评价标准;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结合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成果,展开研究和创作实践,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结构,敢于、善于动手的操作实践能力。
三、 获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实践训练应面向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求,遵循戏剧艺术教育规律,坚持艺术与科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寓教于研,教研互促,以综合性、研究性实训手段,通过分阶段分层次的观念与技能方法训练、专业创作实践与研究等实训过程,提高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应用能力,以及独立实践创新与研究能力。
根据强化基础、敏于实践、坚持理论思考能力与创作实践能力结合并行训练提高,以及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各戏剧专业学位方向学生应在国家要求的规定学业年限内,完成以下三个阶段的实践训练:系统深入阅读相关戏剧专业学位方向基础理论,要求分专题撰写1-2篇理论阅读总结报告,并深化、强化技能训练,根据戏剧专业方向确定创作实践项目的选题;深入具体分析相关戏剧专业方向的经典作品或研究案例,要求撰写一篇经典作品或案例分析文章,完成已定戏剧创作实践项目选题的具体构思或操作规划;独立或作为主创人员进行创作实践与研究,创作完成一项相关专业方向的戏剧创作实践作品或活动,并联系本人的创作实践活动,撰写一篇具有学术性和实践指导价值的学位论文。
四、获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 获取知识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本专业自主学习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能够通过观摩、阅读、实践、田野调查等方式,以及网络等渠道,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历史和动态,熟悉专业经典文献、艺术思潮、代表人物与作品,并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和资源探求新知,不断优化和完善专业知识与学习方法。
(二)实践研究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能够充分运用所获得的专业知识,自觉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对本领域创作实践与研究成果进行专业理论研究;具备较宽阔的艺术、学术胸怀与视野,勇于追求个人风格,又尊重多样化艺术旨趣;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与外语阅读交流能力。
(三)专业实践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够独立或作为某艺术部门主要创作者完成完整的戏剧创作实践活动。如创作类专业方向者应能够独立或作为主要创作者参与完成大型的戏剧作品,包括剧本、导演、表演、舞台美术设计创作等;管理类专业方向者应能够独立策划制作完成戏剧作品;教育类专业方向者应能够熟悉戏剧专业创作,并独立承担完成一门专业课的教学工作;应用戏剧类专业方向者应能够独立或主要负责完成策划组织戏剧社会活动等。
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戏剧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进行专业能力展示和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方可授予学位。在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必修课程或学分后,戏剧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该独立或作为某艺术部门的主要创作者,完成一部戏剧专业作品、专业课程或相关专业实践活动的公开展示,将展示作品的文字或影像资料与学位论文提交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评审,参加答辩。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体现于独立或作为某艺术部门的主要创作者完成的学位作品,包括创作类(戏剧文学、戏剧导演、戏剧表演、戏剧舞台美术设计等方向)艺术硕士戏剧作品,管理类(戏剧管理方向)艺术硕士独立制作的戏剧作品,教育类(戏剧教育方向)艺术硕士撰写的某一门戏剧专业课教程,应用戏剧类(社会表演学和应用戏剧方向)艺术硕士策划组织完成的戏剧社会实践活动。
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其相关专业学术含量及艺术创新性特征,对其分析评价包括作品内容主题、专业技能和总体功效(包括审美、社会影响等)三方面内容。
2、具体要求
创作类:戏剧文学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创作一部戏剧剧本。要求2万字以上,或正式出版、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被用于舞台演出(含剧本朗读,时长不少于40分钟);戏剧导演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执导一个完整的戏剧舞台作品(学校内外的戏剧演出均可,时长不少于40分钟),要求富有思想意义和较好的艺术性,达到公开演出水平,需在剧场里带观众演出,并提交一份完整、详尽的导演阐述和计划;戏剧表演方向学位作品(舞台剧或影视作品)是在一部完整公演的舞台剧或影视剧中完成一个主要人物形象的创作,要求作品应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时长不少于45分钟;戏剧舞台美术设计(含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设计、化装设计、音效设计、绘景、电脑制作等)方向的学位作品是独立完成一个相关研究方向的舞美设计,可自选剧目进行案头设计或者参加校内外戏剧演出进行相关方面的舞台美术设计创作,要求学位作品具有个人独立艺术创造价值,并符合戏剧演出整体风格要求。学位作品呈现可以采用展览、模型、录像、实际演出等多种方式进行。
管理类:戏剧管理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或主要参与完成一部戏剧或相近艺术演出作品的制作。要求学位作品时长不少于60分钟。个人至少负责完成策划、制作、管理或营销等其中的一项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如音像资料、节目单等)。
教育类:戏剧教育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撰写一门戏剧相关课程的完整授课讲义。要求课时不少于36学时,并能够示例讲授。
应用类:社会表演学与应用戏剧学方向学位作品是独立策划组织一个(或一系列)完整的社会表演或应用戏剧活动,或在一个(或一系列)完整的社会表演与应用戏剧活动中担任主持人、培训师、教师、现场导演等起主导作用的角色。要求作品具有完整性与样式的独特性,并具有社会意义。活动时长不少于60分钟,并能在公共场所实施。需提交一份完整、详尽的项目阐述和计划。
(二)学位论文
1、选题要求
选题应当与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研究方向相关;选题应当紧密结合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戏剧创作实践,但应不限于对具体作品的创作性阐述,而是从中引发对某个理论问题的思考与论述,具有较好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戏剧教育方向的研究生完成一篇相关专业戏剧教育研究的论文;选题应当有一定的创新性,并重点结合自己的戏剧创作实践,探索在实践中发现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命题、新方法,对该领域的戏剧创作与科研起到推进、借鉴、参考作用。
2、其他要求
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符合戏剧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符合相关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要求。要求观点明确,概念清楚,论述清晰,层次分明,文字准确简练;字数不少于0.5万。文后附录进行戏剧艺术实践演出的光盘(在校内外参加的创作实践均可以纳入研究生学习成果考察范围)。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概况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的培养是以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为宗旨,以打造高端艺术人才为目标,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时代特色。本类别的硕士生应在深入探讨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的特色与规律的同时,具备从艺术规律和人文精神的角度研究中国戏曲艺术的视野。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所涵盖的专业知识综合性极强,很多艺术领域均有涉猎,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高度重视舞台呈现,同时又注重科技、美学的创新。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戏曲表演类、戏曲导演类、戏曲舞台美术类、戏曲创作类等相关专业。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训练环节为主导,以科学管理手段与综合评估方式为保证,实施教育及培养的过程。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能,热爱戏曲艺术,能够从事与本领域相关的舞台实践、课堂教学、理论研究及技术支撑等工作,能够承担起戏曲艺术的传承与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第二部分 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应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应具有坚定的专业信念,以推动戏曲艺术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己任,反对沽名钓誉、急功近利的不良作风;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孜孜以求的探索精神,严禁弄虚作假、粗制滥造、剽窃他人艺术成果。
(二)专业素养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好的传统艺术文化修养和戏曲文化知识,具有现代美学意识和广阔的艺术视野,熟悉各艺术流派;应遵循戏曲创作的基本原理和客观规律,能够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本专业领域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应掌握坚实、系统的戏曲理论和技巧,了解戏曲发展历史,熟悉当今戏曲发展现状,知晓中外戏剧领域的前沿理论;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创造力和独立的见解。同时,应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
(三)职业精神
专业学位是具有职业背景的硕士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其目的重在知识、技能的应用能力,培养具有较好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素养的特定社会职业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是具备了特定社会职业所要求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具备了从业的基本条件,能够运用专业领域已有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有效地从事专业工作,合理地解决专业问题。本专业学位获得者要具备良好地敬业精神和职业化风范,拥有高度责任感,对即将从事的工作全身心投入,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二、获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着重于提高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应着眼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艺术观,奠定掌握专业知识和艺术方法论、认识艺术发展、创作规律的宽厚基础,以适应毕业后社会发展与艺术发展的需要;应了解戏曲艺术的创作原理、发展规律和文化内涵,以提高对所从事行业的理论认知和专业素养;既要关注戏曲发展的悠久历史,又要密切关注当下戏曲发展现状;既要注重理论本身的完整性与体系化,又要注重抽象理论与戏曲舞台实践之间相互交融的关系。
(二)专业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系统地掌握戏曲艺术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创作法则和审美特征,包括研习各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各流派、各行当的创作表演技巧,学习不同的流派剧目,分析、研究大量不同类型、题材和风格的艺术作品,学习相关交叉学科的专门知识和创作技能等,并能够将其运用到戏曲创作中。
三、获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戏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也是戏曲领域艺术硕士取得高质量教育水平的关键。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素质的培养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基本素质中应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艺术创新能力。戏曲舞台实践、国际文化交流演出、姊妹院校联袂演出,还有针对不同专业的采风活动和学术高峰论坛,及跟诸多媒体公司、演艺团体和院团的合作,都是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常规手段,力求实现专业理论、舞台实践和市场需求的有机结合。
四、获戏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洞察力,能够利用各种学术通道掌握学术学科前沿动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学术鉴别能力和敏锐的问题意识;应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一定程度上了解戏曲领域及相关领域的学术理论成果,并熟悉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要的各种理论支撑、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
(二)实践研究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较高的创作能力,具有将实践研究与理论基础相结合的学术意识和能力,具有在本专业方向相关交叉领域获取新知识的敏感性和接受能力,具有从事研究、创作及教学的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外语交际能力,能够进行基本的国际文化交流。
(三)专业实践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戏曲表演类学生应掌握坚实、系统的戏曲表演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掌握相当数量的戏曲剧目,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艺术实践和较高水平的艺术创作,具有高水准的舞台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戏曲导演类学生应掌握系统的导演艺术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戏曲表导演艺术的创作规律,熟练掌握戏曲艺术及影视艺术的创作方法,了解该领域的前沿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创新意识;戏曲舞台美术类学生能够扎实地掌握并灵活运用所学的戏曲舞台美术知识,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创作技能,具有利用多样化表现手段进行创作、设计的能力,既要坚持戏曲本体美学特征又要融合最新的舞台美术创作观念与舞台科技,尤其是在传统戏曲演出空间、传统戏曲服装与造型、新编剧目舞台美术设计等诸多方面,深入研究中国戏曲舞台美术传统并不断创新;戏曲创作类方向,主要包括戏曲音乐、戏曲编剧、戏曲动漫等具体专业类别。其中,戏曲音乐相关专业应学习一定量的戏曲音乐理论及戏曲作曲技法、演奏技巧等课程,掌握相关理论,提高创作和演奏技能;戏曲编剧类相关专业应通过相应课程的学习掌握坚实、系统的戏曲编剧理论和技巧,了解戏曲发展历史,熟悉当今戏曲创作现状,知晓中外戏剧创作前沿理论,具备独立整理、改编传统剧目,创作古装戏、现代戏等大型戏曲剧本的能力;戏曲动漫类相关专业应通过相应课程的学习,系统地掌握动画、新媒体艺术和戏曲艺术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创作法则和审美特征,具有在本专业方向相关交叉领域获取新知识的敏感性和接受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戏曲动漫设计的相关软件。
总体而言,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在具备理论基础的前提下,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为艺术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
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毕业环节的各项要求。
毕业环节由两部分组成,即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专业能力展示应体现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而学位论文答辩应体现学生对应用该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领悟深度。二者应公开进行,可以在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体现于学位作品,包括原创作品、演出
专场、作品展示等。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创作者的创作意图及作品主题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以及创作者是否对本专业方向已知的认知体系和实践积累具有突破或创新的贡献;应展示创作者对创作题材和表演、展演对象的认知理解,创作或演绎技巧水平,总体的宏观驾驭能力及局部的微观细节处理能力;原创作品和表演、展演应具有一定的审美功效。具体要求如下:
1、戏曲表演类毕业生:熟练掌握不少于各行当规定数量的戏曲剧目,并成功举办个人艺术演出专场、独奏或伴奏,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2、戏曲导演类毕业生:独立或联合导演具有明显戏曲元素的中西方戏剧或戏曲作品;完成一部原创中小型戏曲剧目,不少于50分钟。(二者选其一)
3、戏曲舞台美术类毕业生:举办个人中小型创作及设计作品展,或承担一部戏曲原创作品的舞美设计工作。
4、戏曲创作类毕业生:音乐类毕业生:熟练掌握一定数量的戏曲音乐作品,并有自己的原创戏曲音乐作品,举办一场不少于30分钟的作品音乐会。戏曲编剧类毕业生:独立创作或改编一部完整的中型以上的戏曲剧本,字数一万字以上,可供舞台演出90-120分钟。戏曲动漫类毕业生:自编、自导并独立完成一部动画作品,不少于3分钟。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专业学位申请者皆应提交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的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应是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力求在理论上或实际应用上对艺术创作或实践具有一定意义;学生也可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2、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
学位论文应与艺术创作实践或所学内容紧密相联,可以是学习体会、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也可以是本专业领域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
3、学位论文的规范要求
论文要能够体现作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反映出作者对于作品独立的见解和全新的认识,主题明确、论证严密、有鲜明的专业特色。论文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结论正确,资料或数据可靠,论证准确,文字通顺,条理分明。
学位论文字数应不少于0.5万字(不含谱例、图表)。针对自己毕业作品或其他艺术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音像资料光盘。
4、学位论文的水平要求
学位论文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关于学位论文的要求。
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概况
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电影理论知识、专业素养和高水平电影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为电影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培养优秀的创作者、制作者和表演者。
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涵盖了与电影创作、制作、表演及其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中的诸专业方向,可分为三大类型,即电影创作、电影制作与电影表演。
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操作环节为主导,以科学管理手段与综合评估方式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教育及培养过程。
电影领域专业学位教育所培养的艺术硕士,应是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须接受过完整、系统的专业训练,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完成过一定数量的具有学术水平和艺术质量的作品,拥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影视制作机构、传媒机构、院校、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的电影创作、制作、表演、教学、管理、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第二部分 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良好的心理素质与专业信念,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树立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学术理想,对业务精益求精、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专业素养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创作实践和业绩,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理解力和表现力;能独立运用电影创作技巧、技术与方法,通过对于电影故事情节、电影人物形象或电影制作过程等的创作或再创作活动,在个人独立承担或集体合作的电影创作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发扬敬业精神,富有合作意识与能力,善于和不同专业背景、不同职业分工的人士共同配合;具有创新意识,创作出具有新颖性、独创性的优秀电影作品,积极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我国电影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三)职业精神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正确认识社会、认识职业生涯,熟悉我国文化产业及电影事业发展对于职业发展的需求,在正确认识自我的基础上,合理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确立职业生涯目标,面向电影行业形成清晰的职业定位;接受理性化、职业化的专业思维训练和实践培训,养成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循本专业的职业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习惯,自觉将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于自身、外化于职业道德行为表现,培养各方面的职业能力,为职业生涯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获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与多方面的兴趣和才能,拓展审美视野,为理解电影作品及创作过程奠定坚实的知识基础;广泛涉猎艺术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具有较丰富的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正确运用至少一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理论知识,有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专业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系统掌握电影艺术创作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熟悉本领域有影响力的重要观点、学说和理论流派;熟练运用电影专业理论知识,独立分析研究国内外不同题材、体裁、风格、流派、样式的电影影片;通过理论学习、创作实践等活动,丰富知识储备,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艺术修养;注重专业知识和艺术实践经验的积累,在学习情景或真实的创作情景中,自主建构完善、合理的知识结构,并持续保持涉猎各个专业领域、学习专业知识的浓厚兴趣。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系统学习、熟练掌握电影艺术创作的各类原理、技能、技巧,最终内化成为个人自身的专业技能技巧;定期观摩各种类型、题材和风格的电影作品,对他人电影作品的创作过程、创作经验和创作成果等进行深度解读,形成感受力、理解力和洞察力,增强电影艺术修养;通过在专业实践和实际创作活动中反复运用专业技能,形成个人独具特色的电影创作风格。
电影是合作的艺术,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接受电影领域的基本专业教育,熟悉电影制作、电影艺术创作的整个流程和各个环节,同时为增强团队合作能力、理解力和沟通力奠定扎实基础。
三、 获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电影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全面、高质量的专业实践训练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实践训练应面向培养国家需要的创新型、创作型人才需求,遵循电影艺术创作和电影艺术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坚持科学与人文、艺术与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在学期间,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课程和学分要求。同时,申请者应广泛依托校内外的社会资源,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多方面、多层次专业课程的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训练学习以及专业创作实践、学位作品与学位论文等,提高知识综合应用、实践和创新能力,提高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从而成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四、获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开阔的电影专业视野,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动态,尤其是对电影前沿动态有较高的敏锐度和觉察力,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熟悉相关经典文献和重要成果,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要的各种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和资源探求新知并不断优化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二)实践研究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能够充分结合自身的知识背景,自觉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多维视角和科学方法对本领域相关艺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意义与审美价值进行思考和分析;具备较宽阔的艺术、学术胸怀,既尊重多样的艺术趣味,又勇于追求个人风格;对国外电影艺术创作、制作、表演潮流有清晰的认知,关心电影发展动态,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较熟练地掌握与专业相关的各类应用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外文阅读及实际交际能力。
(三)专业实践能力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如电影创作类学生应具备独立完成电影剧本创作或独立导演电影作品的能力;电影制作类学生根据专业方向的不同,应分别具备完成电影制片、电影摄影、电影音乐、电影美术等不同方面工作的能力,对所参与的影片的整体艺术风格有自己的理解和认知,并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为影片的整体艺术风格服务;电影表演类学生应熟悉一定数量的经典电影作品,具备独立塑造不同风格影视作品人物的能力。总体来说,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能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知识解决艺术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善于与人互动交流,能够协调并整合各类人力、物力资源,有效组织、开展各类电影艺术实践活动;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能够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充沛的精力,能够胜任较高强度的艺术实践活动。
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电影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毕业创作环节的各项要求。本专业学位的毕业环节应由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体现于学位作品。本专业学位申请者的学位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选题的现实意义:学位作品应紧贴社会现实和专业实践,体现作品的巧妙构思、独特创意、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创作过程的独创性:学位作品应体现一定的技术性和工作量要求;反映申请者对于创作活动的深刻认识和理解程度;创作方法、创作过程的合理性和技巧水平,以及总体驾驭能力等。创作作品的艺术价值:应凸显学位作品的艺术价值与意义,不同层面的反馈评价,以及在本领域、本行业所产生的影响力等。
2.具体要求
电影创作类:电影创意与策划及电影剧本创作方向,应提交标准长度的电影剧本,文字篇幅不低于3万字,剧本前须附有人物表及800字以内的故事梗概。电影导演方向,根据专业方向的侧重点不同,可分别完成如下要求之一:独立导演20~30分钟的故事短片或微电影;或独立或联合导演的电视电影;或自编、自导完成一部实验电影,并具有完整的创作方案,或任何形式的创意构想文献;自编、自导完成两部时长不少于5分钟的动画短片;创作拍摄60秒长度的电视广告。
电影制作类:作为制片,独立担任制片主任或制片主任以上职务,完成长度不短于15分钟的短片。作为摄影师,完成具备扎实的影像造型表现力,长度在30分钟以上的短片。电影音乐方面,提交独立创作的影片,内容应以声音创作为主并担当实际录音师职务或独立担任电影声音后期制作,长度为15~20分钟;或独立完成一部电影作品的作曲,音乐总长度一般不少于30分钟。电影美术方面,根据专业方向的侧重点不同,可分别完成如下要求之一:完整创作一部影视作品的美术造型设计方案(创作题材:指定或自定;美术造型设计方案包括:造型设计推介方案书、场景空间设计气氛图、平面及工程制作图、人物造型设计图、戏用道具设计图及镜头画面设计图);完整创作一至两部影视作品特技、特效创作设计方案(特效概念设计、场景空间设计、特效拍摄分镜设计、特效拍摄方案设计、完整的制作完成一组特效段落镜头);完整创作一部活动影像作品的虚拟空间设计方案(包括:概念设计、场景空间设计、技术流程设计、拍摄方案设计、制作方案设计,完整的制作完成一组镜头,并进行创作分析)。
电影表演类:完成一部舞台多幕剧的角色创作(不包括就读期间专业课程中所排练并演出的剧目),或提交一部在攻读学位期间创作的担任主要角色的电影(含数字电影)、电视剧作品。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创作实践紧密结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艺术创作实践和学位论文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丰富多样,可结合毕业作品的形式和特征,采取如文学艺术作品、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
2.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须符合艺术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符合相关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要求观点明确、概念清楚、过程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例、图表)。
3.本专业学位申请者应独立完成论文选题,应参加论文选题、开题到完成命题、论文答辩的全过程。如选题属合作项目,每位申请者都应有相对独立的论文命题并独立完成、独立答辩。
申请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学位作品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概况
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了解广播电视领域的本质、特征,掌握广播电视领域各类节目策划、创作、生产、营销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和技巧,能够成为广播电视行业的组织者、研发者、创作者、运营者、管理者、教育者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本领域涵盖与广播电视相关的策划、创作、运营、管理等各个专业方向及交叉学科的各个专业及方向,目前主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动漫)策划与创作类,媒体策划与运营管理类,新媒体节目创作与运营管理类,文化产业文化市场项目策划管理类等。
本领域艺术硕士学位培养接受过完整、系统、有效的专业知识学习,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熟练掌握某一专业具体技能技巧的,完成过一定量具有学术水平和艺术质量的创作练习,拥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各种媒体、政府相关部门、广播影视制作公司、文化艺术团体及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需要的策划、创作、营销、管理高层次操作型专业人才。
第二部分 广播电视领域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以追求艺术创新、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诚信,反对沽名钓誉、急功近利。严禁以任何方式漠视、淡化、曲解、篡改乃至剽窃他人成果, 杜绝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抄袭剽窃和粗制滥造等行为。
(二)专业素养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热爱艺术,对广播电视领域的各类现象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对艺术创作及推广怀有浓厚的兴趣;能够自觉钻研艺术创作和营销现象中包含的规律,具备良好创作潜力和强烈的创新意识;具有进行广播电视艺术策划、创作、营销所必需的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为广阔的知识面和创作视野、较为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学术底蕴、扎实牢固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哲学、美学、历史学、文学、 语言学、文化学、人类学、心理学、宗教学及相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均有一定知识积累;对美术、设计、音乐、舞蹈、电影、戏剧等相关艺术领域有较深入的了解并具备较高的鉴赏批评能力;了解文化产业的基本情况和运营模式,了解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前沿,具备传媒项目策划与管理及文化产品营销能力;了解广播电视领域国际、国内的发展历程、前沿动态、热点问题及相关创作实践的最新进展及发展前景。
(三)职业精神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尊重广播电视职业的运作规律和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遵守广播电视工作者职业操守,关注现实、倡导人生理想、社会理想和艺术理想。坚守职业信念与追求,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二、获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修养,并能有效地借助这种修养从事创作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应关注社会和自然,拓展专业视野和创作视野,并能自觉思考或研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发展与艺术创作之间的关联,能够将基础知识转化为个人的精神修养和学术内蕴,树立自己高境界的人生价值理想,同时为专业知识的深度掌握提供基石。
(二)专业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结合所学课程,阅读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著作,阅读、欣赏大量的国内外广播电视作品及绘画、雕塑、设计、音乐、舞蹈、电影、戏剧等与专业相关的艺术领域的作品,了解当代传媒与艺术行业的基本现象、艺术思潮,熟悉艺术发展各个环节的基本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创作和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广播电视领域的前沿问题,并能够运用理论分析阐释艺术现象、艺术家及艺术作品,能够结合理论知识关注分析当下的艺术实践。
三、获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广播电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学期间,研究生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学时和学分要求(实践学时应占总学分的60%);专业实践训练学习的具体计划应有专业领域、专业方向和任课教师共同拟定,结合导师课及导师指导,通过课程训练、作业练习、业界实践、联合创作等方式,采取集中与分段、个人与集体、课堂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等多形式、多途径的训练手段,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积极开辟实践基地,联合行业领军人物共同指导,倡导双导师的培养方式。
研究生要认真梳理实践学习过程中的体会,不断积累经验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要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促使研究生通过评价和反馈来不断提高艺术水准,在实践与理论的循环互动中使学生的知识、能力、态度得到提升和重构。
四、获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本领域艺术硕士应具备开阔的专业视野,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较强的专业研究与专业实践能力。能够敏锐发现当今广播电视领域中的问题,并能运用自己的艺术理论知识和专业创作技能发现和解决本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熟练、清晰制作交流文件、展示成果、表达作品思想。能够协调相关资源,独立完成艺术实践以及相关互动交流、文献综述和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应较熟练掌握设计和研究中基础性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互联网、数据库技术以及必要的信息技术等,并具有一定的外语交际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应具备良好的获取知识能力,能利用各类途径和通道掌握前沿创作动态、熟悉各种行业现象,熟悉广播电视领域各种门类节目的创作思想,熟悉领域里经典著作、重要成果、重大活动,具备总结与归纳各类创作现象的能力,具备探究创作源流,判断作品价值,清楚创作方法,了解创作动态,从而能够独立学习和思考,能够进行论文写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
(二)实践研究能力
应具备良好的作品鉴赏能力和敏锐的问题意识。要能从历史评价和科学发展的角度,深入观察和思考行业领域的有关现象和问题,能准确判断作品的艺术价值、学术价值和社会实践意义,判断创作理念和创作方法是否具有创新之处和学术价值;能清晰了解创作过程中所运用的理论和方法,并对作品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及创新性进行准确分析、预估和判断;能以历史和发展的学术眼光,对已有成果在本学科研究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进行甄别、分析和判断。
(三)专业实践能力
应具备较强的艺术创新意识,富有开拓创新的创作思维与创作能力,勇于发现创新性成果,能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新知识和新方法,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应掌握本领域的基本创作手法,善于在继承传统和优秀创作成果的基础上发现、学习和掌握新的创作理念与创作方法。在创作中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素养和能力的培育与提高。具备将创意转化为高质量、完成度较高的艺术作品的制作能力,能在创意、策划、表达、播出等各环节达到示范水平。应有熟练掌握创作工具,尤其是应用计算机软件进行作品创作、制作的能力。应具有熟练掌握本领域创作所需使用的各种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掌握前期的拍摄、编导及后期剪辑制作的技术手段,能够运用广播电视数字设备进行创作的技术实现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术写作能力,具有熟练地进行研究创作项目策划、作品交流、展示成果的专业能力。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广播电视领域的创作、生产、营销都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的特点,因此本领域特别强调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集体意识,懂得尊重他人,能够与团队成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具备组织、协调完成项目的能力。
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广播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毕业环节的各项要求。毕业环节由两部分组成,即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专业能力展示具体内容体现于学位作品。学位作品占总成绩的70%,学位论文占总成绩的30%。
学位作品和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本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独立完成作品及论文选题,应参加作品及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的全过程。
(一)学位作品的要求
1、总体要求
学位作品应提交与专业领域所学方向相关的独立原创作品。包括节目、项目策划案、广播电视各种类型节目、动漫作品、艺术作品、产业管理报告等。
作品的意义和价值:毕业作品从选题到创作成果须体现出较强的现实意义或艺术实验价值。作品应具有创新意识、理论探讨价值或社会实践价值。作品应具有艺术性、文化含量、应用价值或指导价值。选题可包括创新实践中的命题、实际项目的命题、市场营销及管理的命题、与其它学科的交叉的命题等。应体现内容和手法的独特性、突破性、创新性。毕业作品应体现出一定的历史意义或现实意义;作品的技艺含量和创作水平:作品应体现出对题材的驾驭能力;作品应体现出对主题的表达能力;作品应体现出宏观构思和细节处理上的技巧。作品能展示想象力、创造力和高水平的创作技巧;成果的审美、文化、产业、管理功效:作品应在不同层面上得到接受者的反馈和评价,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具体要求
实拍类视听作品如专题片、纪录片、谈话节目、晚会、艺术片、剧情片等广播电视节目和作品的长度一般为20分钟以上;策划案不少于0.8万字;动画类视听作品的长度一般在5分钟以上;播音主持艺术方向的作品一般在20分钟以上,语言表达部分应为作品的主干或主线(不包括同期声及其它参与节目人员的有声语言)。 其它形式的作品如互动装置、网页设计、移动应用、动态图形设计、游戏设计等,创作工作量应与上述作品等同。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必须结合学位作品,针对学位作品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学位论文应符合艺术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符合相关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要求观点明确、概念清楚、过程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流畅。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要体现与学位作品的关联,从理论性、创新性、应用性、技术性等方面对学位作品进行阐述,有一定的理论分析深度。写作要有充分的材料、数据和深入的论证,选题应具有可行性。
2、学位论文须符合艺术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符合相关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要求观点明确、概念清楚、过程清晰、层次分明、文字流畅。
3、论文的文献综述要全面、客观、准确、系统地梳理与评析广播电视历史上与选题相关的重要研究成果和创作成果;要选择、引用、分析与论题相关的具有可靠性、科学性、代表性的文献资料、作品资料、数据图片等。引用文献和资料要忠实原作内容。
4、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0.5万字(中文)。
申请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学位作品和论文应达到规定要求、通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及各领域基本要求(2015年修订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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