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4〕30号)已于日前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为便于师生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现做如下解读。
Q1: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A: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和《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Q2: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目标是什么?主要措施有哪些?
A: 政策目标是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主要措施:1)学校通过增加投入,改善博士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消除博士生的后顾之忧;2)通过导师分担助学金和奖学金机制,用经济杠杆调控优化博士生资源分布,增强导师指导责任心;3)通过将中期考核结果与奖助金标准挂钩,实施末位淘汰,激励博士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创新。4)学校每年安排基础与人文社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资金200万元,在哲学(01)、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和理学(07)等学科门类以及理论经济学(0201)和医学基础学科(1001、1004和1007)等一级学科范围内,择优资助优秀指导教师在从事基础课题研究过程中培养博士研究生。
Q3:奖助金包括哪些内容?申请条件是什么?
A:奖助金包括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博士生可以享受其中一项,也可以同时享受多项。
奖助金由博士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校审定,财务处发放。
申请奖助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精勤求学,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Q4:助学金发放对象、标准与年限如何?
A:发放对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自筹助学金两部分。
国家助学金标准:1000元/生·月。
自筹助学金标准:
1、自2014级秋季入学新生开始,中期考核通过前,7200元/生·年,中期考核通过后,12000元/生·年。
2、2014级春季以前(含2014级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后,7200元/生·年。
发放年限:按月发放,一般不超过4年。
Q5: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标准与年限如何?
A:发放对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发放标准:
1、自2014级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全体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中期考核通过前,全体一等,9600元/生·年。
中期考核通过后,一等20%,18000元/生·年;二等不超过60%,15000元/生·年。
2、2014级春季以前(含2014级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获得奖助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缴学费。
中期考核通过前,全体一等,7200元/生·年。
中期考核通过后,2012级以前(含2012级)博士研究生,一等20%,12000元/生·年;其余均为二等,7200元/生·年。2013级和2014春季博士生,一等20%,12000元/生·年;二等不超过60%,7200元/生·年。
发放年限:按学年发放,一般不超过4年。
Q6:助研岗位津贴发放对象、标准与年限如何?
A:发放对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基本标准:工学,1200元/月·生;理学、管理学、医学,800元/月·生;其他学科门类,500元/月·生。
发放年限:中期考核通过后,由导师负责提供,一般按月发放,也可以按学期发放。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