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培养方案
(修订稿)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二零零八年三月
西安交通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在职攻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修订稿)
根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运用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身体健康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或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原则上要有学士学位);培养对象必须具备三年以上法律实践经验。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非全日制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为三年,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四、培养方式
1、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2、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课程65学分加论文学分),必修课为32学分。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4、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工作。
5、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程不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五、课程设置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课程安排有所侧重,体现高层次、宽基础、实务性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
1、必修课(32学分)
(1)邓小平理论(2学分)
(2)外语(4学分)
(3)法理学研究(3学分)
(4)中国法制史研究(2学分)
(5)宪法研究(2学分)
(6)民法学研究(4学分)
(7)刑法学研究(4学分)
(8)刑事诉讼法研究(2学分)
(9)民事诉讼法研究(2学分)
(1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研究(2学分)
(11)经济法研究(3学分)
(12)国际法研究(2学分)
2、选修课
2.1推荐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
(1)外国法律史研究(2学分)
(2)商法研究(3学分)
(3)国际经济法研究(2学分)
(4)国际私法研究(2学分)
(5)知识产权法研究(2学分)
(6)环境资源法研究(2学分)
(7)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
(8)法律方法研究(2学分)
(9)法律思想史研究(2学分)
(10)立法学研究(2学分)
2.2自选课(8学分)
在学校公布的法学二级学科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或经济法学等课程模块范围内选择。
(二)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
六、学位论文(10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成果类型分为: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七个方面要求:
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在读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这个阅读量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反映出来;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该领域国内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即所谓的“资料充分”和“注释规范”;
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盲目的无方法的所谓“研究”。方法包括: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等;
6、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7、语言与字数方面的要求。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以1.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2万。
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