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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

西安石油大学 /2014-08-30

 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评优工作的安排

各有关院(部、系)及导师: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2014年上半年将进行2014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为保证全校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310前,院(部、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开展硕士学位申请人员资格初审工作。
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不低于70分;
2)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石油大学的身份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发表论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发表论文页);
3)参加学术讲座活动达到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
4)无取消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处分。
2318前,以院(部、系)为单位将初审合格者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学号命名)提交至图书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完成后,图书馆将检测合格者名单及检测报告(加盖公章)返院(部、系)。
3326前院(部、系)将“硕士学位基本条件审查汇总表”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登记表”交研究生部学位科,其中用稿通知须经导师签字并承诺其能按时发表。
4418前院(部、系)将“硕士学位审批书”报研究生部学位科。研究生部进行最终资格审查。因故不能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请于418前将“延期答辩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部学位科备案。
二、论文评审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者,方可参加论文评审。论文评审分盲审和非盲审。
1328前研究生部学位科公布盲审名单;
2.盲审学位论文:
410前院(部、系)将盲审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2/)及评审费(150/份,共300)统一交研究生部学位科。盲审论文格式须符合《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且需做特殊处理:其封面和内部不允许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参考文献、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中也不允许出现作者、指导教师的姓名,致谢略去。
3.非盲审学位论文:
1415日前导师完成学生论文评阅,填写论文评阅意见书,并提交论文(非盲审)评阅专家建议人选。
2418前院(部、系)将学位论文、论文评阅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分别送交评阅专家。
3526前院(部、系)完成非盲审论文评审工作。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65前院(部、系)将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送交研究生部审批,毕业研究生未满5届的硕士学科、专业,答辩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
2615前院(部、系)组织并完成论文答辩,并在审批书上签署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提交材料
1618前院(部、系)将下列材料送交研究生部学位科:
1)审批书(一式三份)
2)论文评审意见书、硕士学位表决单;
3)《硕士基本数据汇总表》;
4)答辩结果汇总表;
5)硕士学位论文及详细摘要纸质本3/(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文档以学号-姓名命名)
2.所有通过答辩的学生需将学位论文及详细摘要纸质版和电子版本各1份提交图书馆。答辩成绩为良及以上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详细摘要通过网上进行提交、存档。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需提供已提交论文回执。
五、其他事项
1.相关院(部、系)及导师要高度重视2014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部网页,了解最新信息。
2.凡未按时、按规定提交学位申请的硕士研究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部主页公布。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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