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及申请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从7月15日开始发放,请按以下要求领取。
一、时间安排
7月15日发放博士学历证书
7月16-17日发放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每日发放时间8:00-11:30;14:30-17:30
二、发放地点
研究生院学位档案室(学校行政楼二楼半左侧第三间)
三、发放要求
(一)本人领取
1、研究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持发表文章原件(杂志),并提交“研究生毕业离校清单"领取。
2、根据军队学历信息报送要求,毕业但未获得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交毕业照片电子版1份(蓝底彩色1寸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二)委托代领
如需委托代领,除以上内容外,需由本人写好委托书并附本人证件复印件,由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领取。
四、 注意事项
(一)发放证书时,学位处同时提供学位归档材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学位答辩书1份、学位申请与评定书1份和学位授予通知1份),由本人交原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存档。
(二)博士仅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三个月公示期后,即10月8日起开始发放。
档案室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77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