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语笔试
(一)笔试时间
4月14日上午8:30-10:10 (8:00考生入场)
(二)笔试考场安排
第一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一大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0254-0454
第二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一大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0457-0638
第三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二大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0643-0742
第四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二大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0745-0851
第五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三大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0853-0937
第六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三大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0940-3245
第七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四大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3247-3349
第八考场 (研究生教学馆第四大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3350-3432
第九考场 (继续教育大楼101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3434-3531
第十考场 (继续教育大楼101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3533-3613
第十一考场(继续教育大楼102教室) 4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3615-3730
第十二考场(继续教育大楼201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3732-3798
第十三考场(继续教育大楼201教室) 32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3800-3868
第十四考场(继续教育大楼202教室) 36人 准考证号尾号后四位:3869-6003
(三)考场规则
1.入场流程
为了给各位考生营造一个公平的考试环境,最大程度的杜绝舞弊现象,所有考生入场前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金属探测,请各位考生自觉配合,不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此外,英语笔试将统一提供考试文具,每名考生配发黑色签字笔1支,2B铅笔一支,橡皮1个,禁止考生携带其他各类文具入场。
流程如下:
监考对考生复试通知及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查验,考生将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至指定位置后接受安检人员检测,对于探测到的金属物品,考生须出示并放至制定位置,经安检人员重新检测后合格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
2.考场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手表、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贮、编程、查询、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签字笔、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直尺、修正带等任何物品进入考场。手机、寻呼机及其它具有通信、摄像等功能的电子用品,须在检测前存放在指定位置,若检测时发现即予以没收,并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凭复试通知书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个人证件摆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按照监考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5)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答题。
(6)考生答题一律用配发的文具书写,填涂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如使用非配发的文具答题,按答卷作有标记处理。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8)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座位,考试结束方可交卷出场。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10)考生在考场内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题卡,否则一律按违纪作弊处理。
(11)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和答题卡倒扣在桌面,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一律不准带离考场。
(12)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二、心理测试
时间:4月14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图书馆三楼电子阅览室
注意事项:
1.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军校学员证)和复试通知单入场。
2.考生须自行携带黑色签字笔。
3.心理测试分两场进行,分别于14:00和15:00点开始,请考生自行选择一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