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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军医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第四军医大学 /2014-08-24

 广大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相关政策,结合2013年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我校招生指标和上线情况,现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及复试名单公布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核

时间:4138:0012:0015:0018:00 

地点: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教学馆三楼

(二)英语笔试及复议

笔试时间:414日上午 

地点:详见英语笔试公告

复议时间:416日下午

地点:研究生教学馆第三小教室

(三)心理测试

时间:414日下午

地点:学校图书馆三楼阅览室

联系电话:029-84774826

(四)面试

时间:415-16

面试安排及面试地点见各部、院通知或咨询各部、院教务科(教学办)

联系电话:84774114转各招生院系教务科(教学办)

(五)体检

时间:41516日上午

地点:第四军医大学卫生处门诊部

联系电话:029-84774252

二、复试人员

详见附件复试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核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地方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四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以上复印件。

4.往届考生须提交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地方往届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外语四级证书及十门以上本专业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入伍的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本人高考录检底册复印件并加盖本科高校录取部门公章,提交入伍申请并填写《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

7.国防生须提交所在高校选培办同意参加复试证明。

8. 所有考生须自行下载《第四军医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填写完整后应届考生交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政审意见加盖公章、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政审意见加盖公章、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体检安排在1516日上午,考生须空腹体检,1516日下午不安排体检。考生需携带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到卫生处门诊部领取体检表格,参加体检。

(三)考生先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复试通知单,参加外语笔试和心理检测后,方可参加面试和体检。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未参加复试所有项目或复试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按时到校参加复试,逾期不补。如在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将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惯例,我单位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复试通知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处。

复试咨询、监督电话:029-84774339

 

 

 

       研究生院招生处

 

       二○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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