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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太原科技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_太原科技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7-12-0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太原科技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奖项。今年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30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参评对象为博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和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荣誉崇高、额度较大,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按照《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附件1),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精心做好评奖工作,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2、评审流程: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根据《填表说明》(附件6)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报导师签字认定。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细则要求和《太原科技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委员们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②、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师生关系、直接利益关系等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③、公正原则,即不利用评审委员的影响力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④、保密原则,即不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3)、关于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机械学院和材料学院必须从本学院档案在校且无固定收入的学制内博士研究生中分别评选出2名拟获奖者;机械和材料评选出的排名第二的拟获奖者将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一名获奖者。

(4)、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将所有拟获奖名单及拟获奖研究生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9月26日(周一)前将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学院(主楼265房间)。需上交的纸质材料包括:(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拟获奖者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序);(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同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yjs@tyust.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201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有好的建议、做法及典型事例请一并上报。各培养单位需自行保管研究生的申报材料,以备查询。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各单位公示阶段向本单位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予及时答复。对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答复仍持异议的,可在学校公示获奖名单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4、获得研究生国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同一学年度不得申请研究生综合奖学金,但可申请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时所提供的成果必须是评选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后至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时新增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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