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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考太原科技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参加第二阶段复试的通知_太原科技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7-12-05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5】20号和【2015】40号文件要求,现将太原科技大学2015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参加第二阶段复试的工作安排如下:
1、复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上午8:30
2、复试地点:研究生学院265房间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报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index.html)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及盖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太原科技大学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我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立即取消录取及学习资格;
3)、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一份(见附件1,A4纸打印,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有成果的须提交成果复印件)。

注:1、上述1-3项材料上交后,经研究生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持复试表(复试表在研究生学院领取),去所在学院进行复试。逾期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入学资格。
2、工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有学位:GCT总成绩182分;无学位:GCT总成绩190分(在相同分数下,我校优先录取有理工科背景的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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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附件2: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考生进入第二阶段复试名单


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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