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5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 位 | 人 数 | 岗位职责 | 任 职 基 本 条 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副院长 | 1 | 1、协助院长开展科研基地内涵建设与管理工作; 2、协助院长开展高端人才培育工作; 3、负责学院实验室资源的管理和高效利用;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熟悉中外高等教育规律,具备开阔的国际视野;有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领导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与协调能力;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 |
二、聘用待遇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工资、岗位津贴及住房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四、报名方式
可以个人申请、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应聘者,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校外报名者还须提交三封推荐信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
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闵行校区新行政楼A201室)
联 系 人:吴映强 陈中润
电子邮件:sjtuzzb@sjtu.edu.cn
咨询电话:+86-21-34206208、34206258
传 真:+86-21-34206218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