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研究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使研究生成为具有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合作意识、扎实理论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沪交内(学)[2012]96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将开展化学化工学院201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2012年研究生国家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态度端正,综合表现优秀;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艺术类活动。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活动、“三助”工作且表现突出,或者在文体、艺术等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可以在满足学业和科研要求的情况下优先考虑;
7、有一门(含)以上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考核不合格者、受到纪律处分均无申请资格;
8、凡延期毕业者(优秀博士论文基金获得者,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意的除外)、宿舍文明不符合要求者均无申请资格。
对申请者学业要求:
(1)2012级硕士生入学成绩优秀或免试直升;
(2)2011级硕士生已修学位课程级点≥2.5,科研成绩突出。确有特殊情况而未达到此标准的,可适当放宽,但应在申报时由院(系)开具情况说明并备校评审委员会查阅;
(3)2010级学生需满足毕业要求,科研能力突出,课程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进行或已经完成,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进展正常。
(4)博士生课程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进行或完成,新入学博士生入学成绩优秀;
(4)博士生课程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进行或完成,新入学博士生入学成绩优秀;
(5)科研能力较为突出,学术论文时间范围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研究生文章录用截止时间可适当延长)。
评价指标
由基础总分(包括:学习成绩、思想品德、体育锻炼、宿舍卫生、社会活动、导师评价,各项满分如下表所示)和论文、专利加分两部分组成,上不封顶。
奖学金分配由申请者的总得分(基础总分+论文加分)排名决定。
一、基础总分
指标
年级
|
学习成绩
|
思想品德
|
体育锻炼
|
宿舍卫生
|
社会实践
|
导师评价
|
硕士一年级
|
见评分说明1
|
6
|
2
|
4
|
4
|
4
|
硕士二、三年级
|
见评分说明2、3
|
6
|
2
|
4
|
4
|
4
|
博士生
|
10
|
6
|
2
|
4
|
4
|
4
|
评分说明:
1、硕士一年级的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原则上考研和免试直升综合排名第一者可获得相关奖学金;
2、硕士二年级的成绩以学级点为准,计算公式:成绩=(学级点/3.03)*50;
3、硕士三年级的成绩以学级点为准,计算公式:成绩=(学级点/3.03)*40;
4、硕士生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者,学习成绩得10分,其它为0分;
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的计分标准如下:
1、宿舍卫生:全部合格者(成绩≥80)得4分,有不合格者,每次扣2分;
2、思想品德: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担任其他社会工作或活动积极参加者适当加分,无违纪行为者得3分,有违纪行为者0分。(上海市优秀加1分,校级优秀加0.5分,校、院学生干部,班级班长、团支书表现优秀者加0.5分,其它为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加0.5分)
3、社会实践:参加科研项目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奖者得4分,其他得3分。(基础分为3分,上海市优秀加1分,校级优秀加0.5分)。
4、导师评价:由导师给出评价意见并打分。
二、论文加分:
论文、专利计分标准均按照第一作者,如果是第二作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则加分按1/2篇计算,第三作者不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1、SCI论文1篇的分值按IF值的大小计算:20+20*(IF-1.0)*0.5;
2、SCI论文他引1次,得3分,该SCI论文需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他引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3、EI论文(英文)1篇得15分;
4、核心期刊文章1篇得3分;
5、专利获批准得20分。(学生是第一发明人,有发明专利证书的加20分,有发明专利授权的加10分,有公开号的加3分,有申请号的加1分)
注:1、论文发表或录用的时间为上一学年,如2011年测评的论文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同一篇论文不可以在不同学年重复参评。
2、论文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作者所在第一单位;
3、论文IF值依据文章发表当年或前一年的IF值;
4、排在共同作者第二位的论文不计分(第一作者除外)。
附一:学位课级点对照表
分数级
|
A+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级点
|
3.3
|
3.0
|
2.7
|
2.3
|
2.0
|
1.7
|
1.3
|
1.0
|
0.7
|
0
|
重要说明
1、学习成绩证明需提供盖好院章的成绩单(并计算出自己的学位课级点);宿舍卫生成绩已由宿管科提供;思想品德和社会实践加分需提供复印件;
2、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刊物封面复印件、目录复印件、论文全文复印件;已录用论文提供录用通知单,正式的录用通知单需要有相关部门盖章,非正式的录用函(如邮件形式)则需导师签字;关于SCI论文,在刊物面复印件上注明IF值和他引次数;关于专利加分需提供复印件;
4、对于已经评奖过的论文不可再使用;
4、所有材料于9月28日之前,提交至化学楼218周军老师(54747536),过期不候。
5、提交的申请材料将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研究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年度奖学金获奖资格;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组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