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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2013-05-07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2008年调整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精神,对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作如下规定:

研究生奖学金由奖学金和奖研金两部份组成。奖学金部分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奖学金和中国科学院规定的奖学金组成;奖研金为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表现决定发放的奖励金。


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应坚持如下原则:

1.研究生待遇应相对统一。研究生奖学金应统一纳入奖学金和奖研金两个渠道,此外,各研究所不再发放任何补贴。

2.研究生奖学金应包括:基本奖学金(含国家基本奖学金硕士生255元/月、博士生290元/月)、中科院优秀奖学金、研究组奖研金。其中基本奖学金按学生1-5个年级分为5个档次:1500元/月,1600元/月,1800元/月,2000元/月,2200元/月。最高为2200元/月。

研究组奖研金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工作情况,确定发放数额。硕士生最高2500元/年,博士生最高5000元/年。奖研金每年发放两次,一般在每年的1月和7月。

3.对于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下调奖学金15%。。

4.奖学金方案于2008年5月8日经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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