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学位办〔2012〕14号)和《上海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土木工程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体现自下而上和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采用研究生自主申报,根据《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学习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案》对申请人进行排序,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申报人员。
二、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1.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具参评资格;
2.国家英语六级通过;
3.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论文、专著等科研计分评定参照《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学习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案》进行排序评比;
5.同等条件下参考已录用的论文篇数(第一作者),并结合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等综合考虑;
6.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如“研究生学术节”、“研究生艺术节”、“研究生体育节”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
7.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在申报奖学金中如发现有作弊行为,除了取消其资格外,还将受到纪律处分。
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三、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主任委员: 叶志明
副主任委员: 杨 骁
委员: 张孟喜 朱杰江 孙德安 刘文光 黄 瑾 杨峥
四、申报名额
博士:1名,硕士:4名,硕士和博士各推荐1名作为候选人
鉴于我校2012学年研究生特种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结束,今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选允许与特种奖学金获得者重合(仅限2012年度)。2013年及以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执行研究生部的相关通知。
五、工作程序
1.12月7日16:00前,符合《上海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选对象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相关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上交学院。博士生需要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建议并鼓励有国外高校或者港澳台高校专家推荐);硕士研究生需提交1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建议并鼓励校外专家推荐)。导师审阅:导师应根据研究生本学年度课程学习、科研和论文工作等诸方面的情况,审阅表中所填内容。
2.12月10日前,由土木工程系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系的评审细则以及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获奖候选人的名额分配比例等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必须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以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及所附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部。
3.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结果提交教育部相关管理部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作为面向研究生国家最高荣誉奖项,请广大同学要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请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附件: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方案。
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