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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06年答考生问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欢迎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我们将及时通过网络发布各种招生信息,竭诚为广大考生服务。

  一、招生概况

  1、问:2006年上海财经大学招收多少硕士研究生?

  答:我校2006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其中国家计划内(含定向)400左右,其余均为计划外委托、自筹经费培养(如国家进行研究生培养经费改革,则按国家文件执行)。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增减招生名额。

  二、报名考试

  2、问:何为统考、联考、单考?入学考试由谁命题?

  答:“统考”是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其政治理论、外语、数学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由我校命题。

  “联考”是指为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或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而组织的联合考试。除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校单独命题外,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组织,或指定相关机构组织进行。

  “单考”是指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除英语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校联合命题外,其他三门由我校命题。

  3、问:统考、单考、联考(MBA或J.M)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何具体规定?

  答:我校统考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我校单考、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和法律硕士(J.M)联考均属国家计划外招生。应是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单考只限由国家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和西部地区高校等系统统一推荐,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4年;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2年,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MBA联考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3年;大专毕业后连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5年;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2年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法律硕士联考要求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问:200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如何进行?

  答: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05年10月左右(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规定),考生登陆指定网站(http://www.chinayz.com.cn )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其间考生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可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网站关闭后,个人信息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11月10日至14日,凭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完成现场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现场确认地点: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其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在上海财经大学考点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只能在我校和深圳MBA教学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报名参加法律硕士(J.M)联考的考生只能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5、问:单考和联考如何报名?

  答:我校单考、MBA和J.M联考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陆教育部指定网站,完成填报信息工作,并于11月10日—14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到上海财经大学现场(武川路111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6、问:考生是否需要与硕士导师联系?

  答:不需要。导师的敎学和科研任务非常繁重,难有精力给众多考生一一指导。所以我校规定,在正式录取之前,不把导师姓名告知考生,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后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7、问:考生在报名期间是否需要交寄考生登记表等报名材料?

  答:由于教育部从2005年起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只需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报名期间不再需要将考生登记表、毕业证书、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等报考材料交寄之我办;对于通过初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需要将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有关院(系、所),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8、问:贵校是否接受跨专业报考研究生?

  答:我校热忱欢迎来自全国各高校各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这正符合我校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要求。

  9、问:贵校金融学专业,其专业基础课如何考?

  答:我校金融学专业专业基础课参加全国金融学联考,考试科目为“金融学基础”。其考试大纲为:《2006年全国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金融学基础)考试大纲》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指导小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10、全国金融学联考是何概念?

  答:全国金融学联考是指全国十六所设有金融学专业的高校对专业课进行联合命题,专业课的名称为“金融学基础”。

  11、问:考前是否举办辅导班?

  答: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将不均办任何考研辅导班。

  12、问:贵校是否代购考研参考书、试题?

  答:我校研招办不办理参考书代购业务。考生如需购买参考书和历年试题,可直接与我校出版社书店联系,联系电话:021-65422251、65318081.

  13、问:具备哪些条件后发准考证?

  答:考生务必如实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准考证发放日期约在12月上旬。

  14、问:准考证、成绩单、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何时发出?

  答:准考证、复试通知和录取通知书的发出时间分别为12月中旬、4月初、6月中旬。届时,将由我办统一邮寄。初试成绩在3月初可通过声讯电话、网上查询等形式获取,我校将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15、问: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有何具体规定?

  答: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硕士生的考生是指大专毕业生,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不属于同等学力范畴,可以正常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以上或两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于2005年9月25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附上己学过的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部门盖章证明)、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申请须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才能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属于同等学力范畴,但不需提出申请,凭其相关证件可直接报名,但复试时需加试两门课。

  四、录取

  16、问:贵校如何进行复试?

  答:我校复试按1.1-1.2: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为100分,计入总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及综合能力。参考书目请见《招生简章》。复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各院(系、所)网站。

  17、问:研究生录取共有那些类别?

  答:1)、计划内非定向:由国家提供培养经费,户口和档案转入我校。

  2)、计划内定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是计划内考生,经考试录取,签定向协议,经费由国家承担,不转粮户关系、工资关系和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不转粮户关系、工资关系和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签订自筹经费协议,费用自筹,户口和档案转入我校。

  18、问: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硕士生有何区别?

  答: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共同点:考生均系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报考,被录取者须由用人单位与培养单位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承担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不同点:定向培养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只限高校教师报考,其培养费由国家承担。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我校单考、联考均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只接受统考生。

  19、问:贵校研究生录取比例为多少?

  答:我校研究生录取比例是随每年报考人数的不同而不同,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近几年各专业的报考录取人数。

  20、问:研究生的录取条件是什么?

  答:研究生录取条件:1)初试达到我校当年规定参加复试的分数线(一般高于教育部规定参加复试的分数线);2)通过我校的复试;3)政审合格。符合上述三项条件者才能被录取。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每年有变化。

  21、贵校是否允许获国外文凭者报考?

  答:考生持国外文凭,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承认后,方可报考。考生可通过网址:http://www.huiguo.cn/undergoattestation/index.jsp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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