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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05年MBA联考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和担负专门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经济理论或经济管理人才。

  二、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二年半(二年课程学习;半年回单位实习和撰写论文)。

  在职学习:学制3—5年。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参加MBA联考录取的考生,属国家计划外招生,是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满3年;大专毕业后,连续工作满5年;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最迟在2005年9月1日前)。

  3.身体健康。

  四、报名与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于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chinayz.com.cn ),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期间考生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可修改个人报名信息。10月31日报名网站关闭后,个人信息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11月10日至14日,凭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完成现场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现场确认地点: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其中深圳教学点考生按照教学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考试日期与全国统考安排的日期相同,考试日期为2005年1月22日。考试科目为①199综合能力②299英语

  五、其他

  1.网上报名时,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2.录取后,由用人单位、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培养经费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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