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化工区奖助学金评选是根据2011-2012学年社会奖学金的要求来评选的,各种评审表在附件,请严格按照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认真做好该项奖学金的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化工区学生创新奖(本科生20人/年,2500元/ 人)
评选范围:二、三、四年级
名额分配: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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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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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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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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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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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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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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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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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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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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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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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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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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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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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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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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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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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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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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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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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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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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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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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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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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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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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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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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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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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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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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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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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件:
1、自己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大学生守则,符合《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的评奖资格和基本条件
2、本年度各科课程成绩均及格,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竞赛中获奖、核心期刊中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有发明专利等等相关的学术成果,优先考虑学术相关方面有重大创新的学生。
3、积极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二、上海市化工区优秀生奖(本科生32人/年,2500元/ 人)
评选范围: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名额分配: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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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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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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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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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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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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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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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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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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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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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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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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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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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2
|
2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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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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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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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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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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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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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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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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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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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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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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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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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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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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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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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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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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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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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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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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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大学生守则,符合《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的评奖资格和基本条件
2、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两年以上被评为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干部。
3、积极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三、上海市化工区助学金(本科生50人/年,2000元/人)
评选范围:二、三年级(1人)
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大学生守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合作,履行责任,乐于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成绩达标,综合成绩排名60%以上,积极参与社会工作;
3、符合学校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条件,如因临时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变化的,由学院书面说明;
4、积极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评选材料: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同时递交申请书(留存学院),学工委主任在学院意见处签字。
名额分配:
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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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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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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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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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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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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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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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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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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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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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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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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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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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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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化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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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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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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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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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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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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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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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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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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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以上各项奖学金(本科生)归属于社会奖学金,同一个人只能在本年度获得一次社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