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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研招办答2007年研究生考生问

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2006-09-18

1、 问:2007年招收多少名硕士研究生?
答:我院2007年拟招收攻读法学硕士(9个专业)、非法学硕士(6个专业)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78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2、 问:何为“统考”、“联考”,入学考试由谁命题?
答:“统考”是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院组织命题。“联考”是指招收法律硕士的试点院校组织的联合考试,即法律硕士入学考试除政治理论和英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外,业务课由教育部委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命题。

3、问:外语听力成绩如何计算?
答:自2005年起,为使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外语听力测试更加符合不同招生单位及不同招生专业对生源外语听力的要求,加强复试的有效性,方便初试考务的管理,教育部决定将招生考试初试外语科目中的听力测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调整后,听力测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听力与口语测试的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

4、 问:是否接受跨专业报考?
答:为了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我院欢迎跨专业考生报考。近几年报考我院的考生中,跨专业占30%左右,外校占60%左右。

5、问: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哪些条件?
答: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收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含同等学力)及其应届本科毕业生。所谓“法学专业”是指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法、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师、公证、法律事务等专业。

6、 问: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需哪些条件?
答: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1、2005年9月以前大学专科毕业,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或者取得普通高校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合格证书(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部门盖章证明),3、有本人为为作者且已公开发表的不少于3000字的所报考专业文章一篇。 报考非法学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只需符合条件1和条件2。上述条件为报名时必备。

7、07年新招生非法学硕士专业有哪些?
答:2006年我校新增授予硕士学位的专业有产业经济学(代码020205)、政治学理论(代码0302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代码030503)、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行政管理(代码120401)、社会保障(代码120404)等六个非法学专业,拟在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约70名。

8、 问:硕士生学习年限几年?学习方式如何?
答:我校硕士研究生(含法学硕士、非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均为三年。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9、问: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有何区别?
答:定向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其培养经费由国家承担,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安排工作,不列入国家就业计划。委培生、自费生属国家计划外招生培养,委培生经费由委培单位承担,毕业后一律回委培单位工作,不列入国家就业计划;自费生经费由本人承担,毕业后不列入当年国家毕业生就业计划,可以通过人才市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安排就业。除非定向生外,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公费医疗待遇。

10、 问:是否举办考前辅导班?
答:从2005年起教育部明确禁止各招生单位举办各种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11、 问:报名有何具体要求?
答: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考生可于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登陆www.chinayz.com.cnwww.chinayz.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专业的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修改本人信息。在上海市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华东政法学院的,报名点为华东政法学院报名点(代码3108),在外地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华东政法学院的,报名点为当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11月10日—14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有学生证)、毕业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图像采集、缴费、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

12、问:网报后考生资格如何审查?
答: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13、问:户口和工作地点不一致,选择在何处考试?
答: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考试,也可以在考生工作地点考试,请在进行网上报名的时候选择好。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14、问:报考还需要单位证明吗?
答: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现役军人须经本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批准,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填写网上报名信息。

15、问:学校能接收推免生吗?
答:我校可以接收外校的推荐免试生。根据推免生的推荐材料和复试成绩,由所报专业的导师组和学校决定是否同意接收。

16、问:2006年各专业报考、录取比例如何?
答:2006年我院报考人数为4717人,录取711人,录取比例为6.6:1。各专业录取比例随每年报考人数不同而略有区别。2006年法学各专业报考人数录取比例依次为:法学理论4.7:1,法律史3.3: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4:1,刑法学5.2:1,民商法学5.4:1,诉讼法学4.4:1,经济法学5.2:1,环境法学2.9:1,国际法学4.2:1。法律硕士专业报考人数录取比例为9.9:1。

17、 问:2006年研究生录取条件如何?
答:1、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即法学硕士专业总分不低于340分,单科(外语、政治/专业)不低于55/83分。法律硕士专业总分不低于335分,单科(外语、政治/专业)不低于54/81分。2、通过我院的专业课和外语的差额复试。3、政治审查、体检合格。符合以上三项条件才能录取。

18、 问: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有何具体要求?
答:除“法律硕士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加试科目待复试前通知。

19、问:2007年法学综合课的考试形式如何?
答:从2006年起,我校对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法学综合课考试进行了改革。此次改革,取消了原来按不同报考专业分为综合考试一、综合考试二的做法,实行统一的大综合的形式。法学各专业都考同样的法学综合课试卷。法学综合课考试的命题范围将涉及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八个部分,考试分值为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各约占15%,国际法学约占11%,法律史、宪法学、诉讼法学各约占10%,总分为150分。考试题型采取概念题、简答题、辨析题、论述题四种形式。每种类型的考试题有较难、适中、较易三个等级,分别占试卷总成绩的20%、35%、45%。2007年的法学综合课的考试形式与06年相比基本有改动。

20、问:招生简章与法学综合课考试大纲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答:我院出版的法学综合课考试大纲将使用3-5年,而招生简章是针对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而制定的,发生不一致时,以招生简章为准。

21、 问:2007年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何?
答:我校六个非法学专业对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每学年收取学杂费5000元,计划外委培和自筹经费生每学年收取培养费8000元,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硕士等五个专业对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每学年收取学杂费7000元,计划外委培和自筹经费生每学年收取培养费10000元,其余各法学专业上述费用分别为6000元和9000元。

22、 问: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何时发出?
答: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我院招生工作的安排,上述通知发出时间依次为12月中旬、3月初、4月中旬和6月中旬。

23、 问:如何进行体检?
答: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24、问:上了国家分数线就能复试吗?最后录取的机率有多大?
答:不一定,主要看上线考生的生源情况而定。复试与录取的比率原则上为1.2:1,复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课和英语。最后决定录取还在于考生的实力。

25、问:复试中是否可以参加日语和俄语等外语的听力和口语的考试?
答:我院在复试中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参加英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日语、俄语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的听力和口语的考试。

26、问:各专业计划外的名额有多少?录取为公费生与自费生的标准什么?
答:我院计划外的招生名额一般占总招生人数的五分之三,各专业计划外招生名额大体也如此。录取为公费生与自费生的标准,主要是依据考生初、复试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先公费生后自费生。

27、问:初试是笔试,那复试有没有笔试,考哪些内容?
答:复试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课知识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在复试中,会加强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察。

28、问:除了学校指定的参考书目以外,还要看该导师编写的其他书吗?
答:学校指定的参考书目是由各专业导师组确定的,也是命题的主要范围。除此之外,考生也可以参考该专业的其他参考书,跨专业的考生最好能自学该专业的全部课程,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

29、问:取得自学考试或夜大的毕业证书可以考研吗?没有学士学位是否会影响以后获得硕士学位?
答:自考或夜大,在全国的学校都承认其学历,当然可以考研。我院没有规定一定要有学士学位才能考研,对以后取得硕士学位也没有影响。

30、问: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按大学应届本科生报考?
答:不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的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须符合我院有关同等学力的相关报考要求。另外,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1、问:乙肝大三阳能考研吗?国家对此有何规定?
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实际情况,对乙肝“大三阳”但肝功能正常者可以录取为走读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32、问:录取为自费生,怎样申请助学贷款?
答:助学贷款有两种,国家助学贷款和研究生专项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此项贷款,但名额不能超过当年学生数的20%,研究生专项助学贷款属于商业贷款,贷款额一般为学费的80%,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辅导员、班主任联系贷款事情。

33:问:学校设有研究生奖学金吗?
答:目前我院研究生设有以下奖学金: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村尾育英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沼田·毅石奖学金、美迈斯法学奖学金、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研究生社会工作奖和帮困助学金等。另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被录取的第一志愿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具体内容可以登陆我院东方法学网相关栏目(www.law.ac.cn)查询。

34、问: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是怎样的?
答:我院的法学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入学后根据“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各学科按照三年学制制定培养方案,根据具体情况,硕士生培养年限可以实行弹性制度。硕士生提前完成学习计划的,可以申请提前半年进行论文答辩。无法按照规定年限完成培养计划的,也可以申请推迟,但最长不超过二年。硕士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主要进行硕士课程学习,第三学年进行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各专业的具体培养方案可以登陆东方法学网相关栏目(www.law.ac.cn)查询。

35、问: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是怎样的?
答:我院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为三年。第二学年根据“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必修课为30学分。主要的学习课程有必修课:邓小平理论、外语、法理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等,推荐选修课:中国法制史或外国法制史、宪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司法伦理学(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等,自选课由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法律硕士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主要进行硕士课程学习,第三学年进行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具体培养方案可以登陆东方法学网相关栏目(www.law.ac.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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