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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4

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及提升高校教师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质,我院2005年继续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一、报名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2.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考生于7月10日至26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登录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按照提示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经查确认无误后提交,同时牢记系统给出的报考编号(该编号将用于现场报名及下载准考证)。考生从学位中心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然后认真填写,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师资)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及盖章,同时出具推荐介绍信。
  考生于2005年7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长宁校区内40号楼104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学校推荐介绍信、经学校人事(师资)部门盖章同意的资格审查表三份。
  考生于7月28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6:00)进行现场报名(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应按照当地省级学位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现场报名和考试程序)。现场报名可就近选择报名点: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浩然科技大厦大厅或同济大学(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报名时考生应持网上报考编号,缴纳报名考试费(160元)、照相,同时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当场核对“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并签字确认。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缴费、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对于在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入学考试
  考生应于10月8日至21日从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下载准考证,阅读注意事项,届时凭下载的准考证进入考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
  政治理论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形式为口试,考试时间安排在复试阶段。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为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专业课按报考专业分别为刑法或经济法;专业基础课为法学理论和民法。
2.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3日。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参考资料
(1)“GCT”:《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①《刑法学》刘宪权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2月版;②《经济法教程》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3月版;③《法理学》徐永康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④《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彭万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三、录取与招生规模
  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复试,复试形式为口试。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2005年刑法学和经济法学专业各招生30名。
四、教学培养及收费标准
1.学位授予
  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学分,考试合格,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2.学制
  学制为两年半(共五个学期,前三学期为课程学习,后两学期为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3.学习方式
  课程学习方式:第一学期全日制授课,第二、三学期各集中45天授课。
  外地学生课程学习期间可申请住宿。住宿标准及费用由学校统一制定,费用自理。
4.收费标准
  学费共计为24,100元人民币。其中课程学习为14,100元(按学分收取,每学分300元,共47学分),学位论文指导与答辩费1万元。
  学费分两次付清,首次缴付14,100元,为入学报到前15日内;第二次缴付1万元,为第三学期报到前15日内。

华东政法学院
2005年6月23日

学校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联系电话:021-62071672
电子信箱:guochengan@ecupl.edu.cn

备注:请考生注意浏览学位中心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我校有关报考信息将及时发布于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law.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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