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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2006-09-18

 一、我校九个法学专业、六个非法学专业和法律硕士专业2007年拟招收各类研究生约780名
,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2006年录取人数,供考生参考,不作为今年的实际招
生人数。     

    三、2006年我校新增授予硕士学位的专业有产业经济学(代码020205)、政治学理论(代码
0302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代码030503)、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行政管理(

代码120401)、社会保障(代码120404)等六个非法学专业,07年预计招收约70名硕士研究生。
对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每学年收取学杂费5000元,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每学年
收取培养费8000元。以上各专业均可招收跨学科考生,欢迎考生报考。 
    四、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五个专业对国家计划内硕士生每
年收取学杂费7000元,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每学年收取培养费10000元,其他

法学各专业上述费用分别为6000元和9000元。如果教育部出台研究生收费政策,则适当调整。此
外,所有全日制住校生每学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左右。     
    五、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为:1、2005年9月以前大学专科毕业;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考试(425分以上)或者取得普通高校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合格证书(由本
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部门盖章证明);3、有其本人为作者且已经公开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
所报专业的文章一篇。报考非法学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只需符合条件1和条件2。上述条件为报名
时必备。     
    六、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
上述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除“法律硕士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
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只招收非法学专业毕业的考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三年。 
    八、报考我校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毕
业后均回原单位工作。   
    九、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网报时
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到指定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选择方
便的报考点,考生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
码。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网报号等有关材料到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
报名信息,报名网站和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安排。 
    十、考生经初试合格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各专业课和外语的复试,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方式为笔试和口试相结合。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十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和学校的考试后,在考察考生
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十二、我校设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对被录取的第一志愿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奖励。 
    十三、欲了解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访问我院主页:www.ecupl.edu.cn或www.law.ac.cn
。研究生招生办E-mail:y_zsb@163.com,咨询电话:021-6207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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