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我校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金钊教授应邀在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第四讲“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赵庆寺教授主持。
![](http://news.ecupl.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5d/17/b53dd253460aa03eae369b4c3f70/fbfa7fdc-a6ff-425d-91f2-e3ed11b5afa0.jpg)
陈金钊介绍了法治思维的历史发展和丰富内涵。陈金钊认为,在现阶段,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法治思维不仅是指依法办事,而且包含了对公平、正义、权利、自由的价值追求。
法治能化解什么样的社会矛盾?陈金钊指出,法治能化解的社会矛盾必须是能纳入法律关系进行调整的社会矛盾。借助相关案例,陈金钊提到,权力冲突要通过法治国家进行解决,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冲突要通过法治政府解决,权利冲突则要通过法治社会解决。
结合“火车不是机动车”这一案件,陈金钊进一步阐释了法治思维的含义和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的具体应用。通俗易懂的讲解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http://news.ecupl.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5d/17/b53dd253460aa03eae369b4c3f70/1ab35778-afd0-4de9-9b47-d8e7e108fd6a.jpg)
2021班李晋旭说道,陈教授在课堂上用朴实幽默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有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决社会矛盾”的内容。两节课带给我们的知识内容是有限的,但这种法治思维的学习却是令我们终身受益终身的。
2114班顾欣怡说道,陈教授围绕“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主题,分别从社会矛盾,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三个角度进行深入挖掘,层层推进,将这个问题剖析得很深刻。同时,陈教授讲课充分运用案例,情感充沛,多次与同学互动,课堂气氛生动有趣。
![](http://news.ecupl.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5d/17/b53dd253460aa03eae369b4c3f70/dc15ad6e-50ea-4516-b6fe-2ecbf29481cd.jpg)
据悉,为对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我校立足学校办学特色,依托优势学科,整合优秀师资,专门开设“法治中国”品牌课程。课程主要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治实践等核心内容,旨在坚持立德树人目标,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育和提升,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来源丨马克思主义学院图文丨夏梦颖王聪 刘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