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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_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4

12月8日,我校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战略合作框架签约仪式在该局举行。上海市质监局局长黄小路、政策法规处处长朱梓明、干部人事处处长方晓东、市质量和标准化院党委书记殷鸿、市质量技监局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曹国华,我校校长叶青、副校长林燕萍、党校办副主任谢保军、人事处副处长张宏虹、学生处副处长汤君、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等出席。仪式由市质监局总工程师陆敏主持。





我校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林燕萍与陆敏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叶青与黄小路为“质量法治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上海市质监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双方将从共建质量法治研究中心、教学实践基地、双向交流机制、教育培训基地、法律事务咨询专家团、图书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黄小路指出,华政是新中国建立后组建的法学教育的五院四系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厚重的底蕴、强大的科研能力和优秀的教师队伍,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学生,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局校双方合作有着悠久的历史基础、深厚的人文基础和扎实的工作基础。此次双方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标志着上海打造“国际质量高地”和全力建设法治质监工作的新起点,意义重大。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大背景下,双方合作有利于优势互补,希望通过双方合作,力争当好全国法治质监建设的先行者、排头兵。







叶青介绍了学校概况和“十三五”发展目标,并指出学校积极实施“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的发展理念,主动对接国家、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需求,此次合作签约是局校双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加强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交流互动方面的又一互利共赢的重要举措。市质监局的工作是丰富、典型和鲜活的法治实践,是法学研究和教学必不可少的一手素材和实践基地。华政将利用法学理论丰富、学科体系健全、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将协议中约定的合作内容做实、做细、做优。他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建立有效沟通、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夯实基础,深化合作,不断探索常态化合作新模式,形成局校合作的典范。




签约仪式结束后,林燕萍为全市质监干部作了“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的专题报告。

来源|社会协同合作处 图文|谢之杰 编辑|熊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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