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届“行政法学的概念与体系”研讨会在校举行
研讨会共设七个单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洪雷、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飞先后主持。研讨主要围绕与行政法学的概念与体系相关的6篇论文报告,以评议和讨论的形式展开。北京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协中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贵松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章剑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天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赵宏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黄卉教授先后以“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无效”“内部行政法”“行政裁量基准”“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等概念与主题作了详细报告。我校法律学院陈越峰副教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黄锴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凌维慈副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李泠烨副教授和复旦大学法学院杜仪方副教授分别进行了评议和讨论引导。报告所呈现的观点及其论证,引发了与会学者的热烈讨论。王贵松和朱芒作了总结发言,重申了研讨会的主旨,即从行政法学的基础概念讨论起,厘清脉络,夯实基础,凝聚共识,促进行政法学的体系化。

“行政法学的概念与体系”系列研讨会,此前已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先后举办三届。我校法律学院承办这一会议,有助于与国内一流行政法学者展开充分交流,提升行政法学研究水平。
来源|法律学院 文字|苏笑梦 吴嘉懿 摄影|苏笑梦 编辑|熊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