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原则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
组织管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组织和统筹指导。数学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单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三、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结合招生政策,确定各院系所的招生人数(含在职人员数),各院系所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各导师的招生人数(含在职人员数)。各院系所招生人数由研招办统一对外公布。
四、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科研能力为合格及以上。(二)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1、在符合上述复试成绩要求前提下,复试名单、是否差额、差额比例由导师确定。2、导师按照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五、复试内容1、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成绩需量化并给出以下两方面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录取。
复试科目 | 给出成绩依据 | 成绩(满分100分) |
科研创新能力(含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 | 书面材料(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等),面试情况 | |
综合素质(含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 面试 | |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干部、导师、院系所管理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健康素质。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计入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能录取。3、体检考生应于初试前按“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要求自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到报考院系所。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六、复试权重和录取复试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将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分×0.4。
(二)录取办法院系所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各导师录取人数,导师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录取名单。导师在确定录取名单时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原则专项计划的复试、录取由学校统筹安排。
八、关于在职人员录取比例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录取在职(定向)人数不超过院系所招生人数的25%,其他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
九、时间安排1、4月11 日-18日,导师、院系所确定复试名单、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2、4月22-28日院系所组织复试、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在考生报到时院系所需核验上述证件的原件。
报考导师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郑宇 | 4月25日下午14:00 | 中山北路校区理科大楼A座1513 |
任韩、刘治国、吕长虹、郭军伟
| 4月23日下午13:00 | 数学楼336 |
陈果良王元明 | 4月23日下午13:00 | 数学楼 |
傅显隆 | 4月23日下午13:00 | 数学楼 |
林华新、王勤 | 4月22日下午13:00 | 中山北路校区理科大楼A座1510 |
鲍建生、王建磐、汪晓勤、熊斌 | 4月25日上午9:00 | 数学楼 |
在拟录取过程中,考生如有意外情况(经调档政审不合格、放弃录取资格等),各招生单位和导师应及时上报,以便调整录取名单。